和自己同志基督徒身分在一起 經驗神的愛

by 李詣琦

太座婚姻關係的開始和結束,都是出於她自己的選擇。相對於我與我的性傾向,這是一個無法選擇的選擇,那麼,我還有選擇的餘地嗎?

Photo by Diana Vargas on Unsplash

神的愛,不會因為性傾向的不同而改變

老媽不能接受我的性傾向,一個很主要的原因,是「信仰」。我是第四代基督徒。國、高中時,我比較少參與教會活動,除了是學業繁忙,我也隱約知道教會對於同性的性傾向,因為不瞭解而有些微的排斥。升大學的暑假,我和教會裡的青年團契一起辦理夏令營活動,深深地感受到愛的流動,於是再度回到教會。我帶著滿腔熱血積極參與服事,心中卻逐漸摻雜了許多困惑,因為牧者對同志議題的態度始終不明確。

後來,我輾轉來到接納同志族群的教會聚會,也更深入地探究這些反同牧者大量引用的經文,這才明瞭,神的愛,並不會因為我的性傾向而有改變。相對的, 祂創造我如此體驗生命,是有祂的祝福在其中。雖然,當時的我還沒有辦法完全用「祝福」的角度來理解這件事,但我緊緊抓住這份「愛」,也想要更多經驗神的愛。

穿越媽媽的愛接納自己

過了幾年,我跟隨的牧者跳脫長老教會的型態,帶領會眾用更直接的方式體驗神。他在為會眾禱告時,將神的愛化為安慰與鼓勵,讓人們可以領會。渴望與神更為親近的我,也進一步地學習為他人祝福禱告,而神也真的給我施展的機會, 每當我閉上雙眼為他人禱告,總是能夠出現一幅靜止的畫面,接下來我再開口描述時,這幅畫面便成了一齣動畫、影片。我的代禱,總是能讓對方感受到被神貼近, 我自己也覺得幸福。在這樣的過程裡,我更堅定地知道自己並沒有被神厭棄。雖然老媽仍然抱持著她的想法,我也逐漸地更有力量、可以不再受困於她的不接受。我的心裡想著:我知道神是愛我的,我相信老媽也是愛我的,那一定會有那麼一天,老媽會接受我。祂讓我因為想要確認自己的性傾向是被神所愛的,朝著愛前進的同時,學習愛自己,練習真實地做自己、跟自己在一起、站在自己這一邊。我不能因為愛老媽,就認同了她對我的不接受,甚至順著她的期待來改變自己,包括:穿著變得女性化、試著去喜歡男生,做一個虛偽的自己。

原來,我做的選擇是「和自己在一起」。

我理解到,如果我和別人一起不接受自己的性傾向、特質、言行舉止……等等,並為此假裝、隱藏,甚至欺瞞,那當負面言論出現時,我根本沒有立足點可以去辯駁的,因為連我都不為自己發聲了呀!

(感謝果力文化授權轉載,本文摘自《媽媽,琦琦,和她們的女兒》第47~49頁,作者為心秩序學苑創辦人,臉書粉絲頁「覺醒父母。自主小孩」。原標題為「選擇自己的態度」,小標則為網氏編輯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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