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母姓家族寫歷史

民法親屬編第1059條子女姓氏規定,自2007年5月23日起修改為子女姓氏由父母書面約定,不再以從父姓為原則。這項修法公布後,引發不少人討論「姓什麼真有這麼重要嗎」?我們想反問的是,「子女姓氏多元選擇不好嗎」?

台灣法律習於以父系為中心思考,例如過去曾規範「妻之財產皆屬夫的聯合財產制」、「妻以夫之居所為居所」、「子女從父姓」……莫不蘊涵著幾千年的傳統文化,體現「男尊女卑」、「父、夫權獨大」的意識型態,如今在婦運團體推動修法後,逐漸符合性別平權的時代潮流,唯獨民法第1059條在子女姓氏的約定,表面上,強調了兩性平等的精神,但仔細檢視條文內容,仍可發現許多漏失,包括夫妻協議不成怎麼辦、已成年子女想改姓,卻同時需要父母書面同意等等缺乏對公民尊重的精神;網氏曾在「好事作到底,平等不打折──民法第1059條子女姓氏修正條文還差一大步」中一一解析,婦運團體正積極尋求下一波修法行動。

推動民法第1059條修法的婦女新知基金會在今年(2008)母親節前夕召開「從母姓徵文活動」記者會,許多取得子女監護權的單親媽媽控訴為子女改姓成為不可能的任務;還有單親媽媽離了婚後仍舊活在婚姻暴力的陰影下,要求前夫簽同意書仍飽受要脅;還有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彭渰雯夫婦分享了兒子從母姓的艱辛歷程,最終妥協為在台北為母姓,回到南部時則自動冠上父姓,雙方長輩才勉強接受,本期網氏將分享她/他們的心情與訴求。

根據婦女新知基金會針對北高兩市準父母進行調查,問卷發現,62%明確表示不會讓孩子從母姓,只有 7.6%的準爸媽會讓子女從母姓,傳宗接代觀念、長輩壓力,以及社會對從母姓者的不友善,認為從母姓是「找麻煩」等等觀念深深影響了世世代代的父母;可是,我們也欣喜仍有7.6%準父母支持從母姓行動,這代表鬆動父系為尊的可能性,我們樂見下一代可以自由選擇在父姓或母姓家族寫歷史的時代早日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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