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遙遠的愛─台灣第一部婚暴婦女生命故事紀錄片

by 蔡雲卿

2004年7月1日,一位長期遭受家暴且罹患癌症末期的婦人前來申請法律扶助,她堅決要結束殘破而暴力的婚姻,即便眼前的她是多麼需要家人的照顧,她仍然渴望存在的尊嚴,這是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揭牌服務的第一個扶助案件。

2004年9月,有位婦人脖子上還有氣切的痕跡,聲音微 弱的告訴我們,她才剛剛自殺被救起,現在她再也不要忍受家庭暴力,決心要提起離婚訴訟,希望我們可以提供法律扶助。但當我們通過扶助,而扶助律師也起訴 後,這位原來堅定要離婚的婦女卻撤回離婚訴訟,然後回到先生的身邊。

類似的家暴離婚案件,每天不斷地在法扶會各地分會上演,就像一幕幕的人生劇展,充滿了戲劇張力,而我們常常會感到疑惑:遭受暴力婦女為何要再返回暴力的婚姻環境?

直到有一天,有個女性在家暴中心,悲傷地敘說自己在家庭 中如何地被傷害,卻又不甘心離婚,因為她說這樣她什麼都沒有了,我們終於明白問題出在哪裡,原來許多女性的存在是寄居在一個家庭或男性或子女身上,除此, 便一無所有,也難怪我們在許多聽眾為女性的演講場合,故意問她們憲法的人權是男人的人權,還是女人的人權呢?台下從無異說,全部都說是男人的人權。

法扶會自創會以來,家事離婚案件始終是排行第一名的案件 類型,有許多婦女因為家暴問題而訴請離婚,但受害者不僅僅是婦女本身,還包括目睹暴力或遭受暴力的未成年子女,我們認為家庭暴力是一個嚴重侵害人權的問 題,它傷害了最親密的家人,也摧毀了一個肩負保護養育兒女的家庭。

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人人生而自由,權利和尊嚴一律平 等。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不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一律平等。但看起來,這個「人人」或「不分男女」的平等與尊嚴,在關起門來的家內,卻 是一種奢侈的感受,而這個問題不僅僅在於男性,也在於女性本身,我們認為男女同是父權體制下的受害人,而父權文化某程度地助長了性別暴力。

有時候我們會覺得很無力,因為我們知道打官司是解決不了家的問題,而當我們愈是站在第一線服務弱勢民眾,我們就愈是體會法律訴訟的有限性,以及推廣人權教育的重要性。

正是如此,我們期待「法律扶助」是可以在整個法律運作的 過程中,全面性地在各個層次面向提供所需的幫助,例如轉介弱勢者使用相關福利資源,或規劃辦理人權教育課程,並主動發掘法律扶助背後的社會成因,就以上述 家暴離婚案件為例,除了是個案的法律問題,背後更有著一隻父權體制的大手,隱隱作祟。

為此,法扶會花蓮分會在2005年規劃了一系列結合藝術 與人權概念的成長課程,課程目的在建立家庭暴力被害人的主體意識,尋找其身為人的基本尊嚴,幫助婚暴婦女在法律扶助之後,重新開啟自主而尊嚴的生活,復於 2006年將學員在課程中的作品集結成書,書名為「熟女的憤怒」,這本書的出版大大激勵參與課程的學員,她們無法置信自己也有能力出書,一下子,她們變得 更有自信。

2007年,我們徵求這些學員的同意,用影像忠實記錄她 們遭受婚姻暴力進而走出婚姻的生命歷程故事, 2008年紀錄片拍攝完成,名為「最遙遠的愛」,這是台灣第一部婚暴婦女的生命故事紀錄片,也是第一部由扶助律師共同捐款拍攝而成的紀錄片,我們希望透過 在地律師捐款的創舉,藉此喚起民眾對於家內人權正義的重視,以預防性解決家事紛爭,有效降低家事案件之發生率。

最後,我們非常期待各地關注婦女人權的機關團體,可以協助我們一起推廣「最遙遠的愛」紀錄片之人權理念─愛,需要自由與尊重;愛,也有人權與正義。

「最遙遠的愛」影像培力進行方式:

一、具備條件

  • 找得到關心婚姻暴力的觀眾
  • 要有映後座談的設計
  • 一處影音設備齊全的放映場地(放映設備如:投影機或電視機、放影機、音響麥克風)

二、進行形式

  • 放映與映後座談時間
    影片片長:73分鐘
    映後座談時間依單位需求自訂,至少需要1小時對話時間
  • 除紀錄片放映外,單位可邀請與紀錄片內容切合的學者專家或是第一線實務工作者到場,於影片放映後,就影片引伸出來的議題與觀眾做分享討論。如有需要本會協助,本會可提供與談講師。
  1. 片中主角1-2名現身說法
  2. 影片導演談拍攝現場故事
  3. 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分會扶助律師及本片捐款律師
  4. 各團體依不同需求,可自行安排社工員、心理諮商老師、在地律師、警政人員…於映後座談。

三、實行步驟

  1. 先與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聯絡、報名
  2. 報名單位與法扶工作人員確認放映時間、本會講師名單
  3. 報名單位自行籌備所有放映事宜(包括宣傳與放映)各地放映訊息將公佈於本會網頁之上,各地放映訊息將公佈於本活動專屬部落格之上,若需要相關議題資料,請上內政部家庭暴力防治網下載影印。

四、放映需要經費嗎?

需要,由放映單位自行負責,按各單位放映需求自理。

  1. DVD製作工本費及行政處理、郵寄 費用,共計新台幣500元(帳戶:合作金庫花蓮分行,戶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帳號:0380765390670):「最遙遠的愛」光碟,僅供承辦 單位講習、研究目的之使用。請尊重片中願意挺身而出接受拍攝的婦女權益,嚴禁將影片拷貝發散、或在電視、網路播放。
  2. 講師出席費:由各單位自行決定出席座談人員。若須本會安排講師,請編列出席費與車馬費,原因是放映單位可能分佈台灣各地,出席人員須停下工作前往,敬請體諒。
    出席費:2000元(1次1人)
    交通費:按實際交通狀況,實報實銷。
    若有規劃不周,請與我們商議。讓我們一起攜手杜絕家庭暴力,追求家內人權正義。

聯絡單位: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
聯絡人:蔡雲卿 律師
聯絡電話:038222128
聯絡地址:花蓮市順興路十二之一號

(作者為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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