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密伴侶暴力中的經濟虐待與經濟賦權方案
by 陳姿樺
「我很少想到(經濟虐待)這一塊,因為做了問卷,我才開始思考,我之前遇到的這些事是不合理的。」
「原來不是只有毆打、傷害才叫家暴?我從來不知道經濟虐待、精神虐待也是一種暴力,所以之前我一直忍耐,但我真的很痛苦;我常在想,是我哪裡有問題嗎?他又沒有打我,又沒有怎樣,但是我怎麼會這麼痛苦? 」
104年2月4日公布的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已經擴大保護的範圍,家庭暴力定義增列「精神或經濟上的騷擾、控制、脅迫」,明確說明家庭暴力的本質,不再著重於肢體暴力,也包含經濟虐待。
經濟虐待的形式包含控制伴侶使用經濟資源、阻礙另一半就業、剝削伴侶的經濟資源等,其中「經濟控制」往往被包裝成關係中的正常理財行為,很難明確看到傷害,有時甚至隱微到連被害人都沒有察覺。我們在實務中發現,施暴者常刻意只提供很少的家用、甚至完全控制家中所有的開銷。若婦女有工作,就拿走她的收入,或讓她以非常有限的收入,來支付全家的支出、償還債務,甚至逼迫婦女借錢,把帳賴在她頭上,迫使她們對施暴者有更深的經濟依賴,這些都加深被害人難以脫離暴力的無力感。
103年度現代婦女基金會參採國外方案,並融入本土化的內容,提出「女人『錢』進自由-經濟賦權團體」,內容包括:認識經濟虐待與關係,如何建立信用、擬定生活費、儲蓄、投資、退休計畫等。課程的設計,除了檢視遭受經濟暴力經驗、提供財務知識之外,也強調金錢管理的可應用性。
歷時2個月的過程,我們鼓勵團體成員養成每日記帳的習慣,以實際生活流水帳來檢視收支分配比例,並針對個別化理財問題,搭配財務講師專長提供諮詢,量身打造個人財務安全計畫,讓理論能在生活中實踐。
團體初期,成員替自己設立短期財務目標,例如:帶孩子去六福村的旅遊基金,或是駕訓班學開車的學費等,大家無不奮力為目標而努力;當團體結束檢核執行狀況時,有近八成的婦女達到目標!這些夢想實踐的軌跡,讓成員不但有成長的滿足感,更重拾自信,相信自己有能力可以做到。
今年,我們持續精進此方案內容,並增加成員生活的資源盤點,更邀請成功個案現身說法,讓成員對落實財務計畫更具信心。我們十分期待能更有效的陪伴她們,邁向有尊嚴的自主生活。
(作者為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究發展部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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