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程序監理人成為孩子權益的守護者
by 李姿佳
孩子的告白:「我在當下感受最深是被當成爭奪的財產,他們把我當成賭注和籌碼、委曲求全的藉口。」
每個孩子呱呱墜地,需要大人的保護、照顧、呵護,子女從小大到成長中,希望父母關係良好,但子女無法決定父母關係的狀態,當父母的伴侶關係無法持續,孩子內心有許多對父母的期待、在年幼的心中對父母關係的詮釋,甚至因父母關係對自己的評價,產生對自己負向、自卑。但許多時候父母自身狀態無法照顧到子女需求,就會像上述已成年子女回憶年幼時父母大戰的感受。面對這些孩子在年幼時就必須面對兩個生命中最重要人一起拉扯,更遑論是在司法大戰的父母,在法院訴訟中的父母,他們的孩子更是在這場司法默默無聲、無法發聲的一群人。在101年6月家事事件法通過之後,程序監理人就是在法庭中為這群弱勢的孩子們發聲。
「我想要跟爸爸住,也想跟媽媽住,阿姨(程序監理人),我們還可以像以前一樣,爸爸、媽媽、妹妹和我住在一起嗎?」
這是本會兒少法庭權益保護中心的程序監理人在訪視時,孩子對他們所說的話。法律賦予程序監理人有權利為孩子發聲,並且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考量建議法官。程序監理人主要工作是與孩子們建立關係,並且讓孩子瞭解程序監理人是可以為他/她發聲,程序監理人也必須為他們爭取最佳利益。
在我們服務經驗中,當我們初次去看這些孩子,他們和我們一起玩玩具,一段玩耍,孩子漸漸卸下心房主動和我們互動。一次、兩次、三次的互動後,孩子們和我們熟悉,開始願意和我們聊天,聊學校、聊卡通無往不利,但只要聽到爸爸、媽媽的相關問題,孩子們突然沉默,玩著手中的玩具,開始玩起玩具。
我們心疼這些孩子們,我們也期望透過我們的專業,讓孩子不是必須在父親母親中「只能選擇一個」,而是透過瞭解孩子們的生活,在他們成年之前,不在父母的戰爭中被父母拉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拉扯、無形中逼孩子們必須一定要選邊站等狀態,透過程序監理人不同的角色功能,也能教育父母成熟面對對方,以孩子利益為前提下與對方共同照顧他們的孩子。
我們期待父母若因為無法繼續維持關係,面對子女照顧、探視議題,期望父母能夠以合作代替衝突,以支持代替爭執,給予孩子一個愛、沒有紛爭的未來。若父母雙方無法合作時,程序監理人成為孩子權益守護的最後一道防線,希望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不因著父母關係狀態被剝奪權利、被大人傷害,使子女在愛的環境中長大。
(作者為現代婦女基金會司法社工部總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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