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政策中的國族情感動員、小明與防疫共同體
by 國立臺灣大學婦女研究室編輯室
2020年1月底開始,COVID-19開始從中國擴散到世界各地,成為全球的大疫情。長期投入中國臺商研究的清華大學社會學所沈秀華副教授,在2月份政府面臨邊境管控議題時,即決定籌畫相關座談會,討論人群分類、病毒與防疫政策之間的關係,但因為臺灣的疫情發展直到5月份才趨緩,因此遲至6月11日終於舉辦這場「防疫共同體的納入與排除」座談會。
在這場座談會,除了沈秀華副教授外,另外三位與談人分別為美國印第安納大學人類學及性別學系教授Sara Friedman、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陳美華,以及成功大學醫學系助理教授黃于玲。沈教授引言,從社會學的脈絡裡面,共同體的形成代表什麼?過程中誰可以被納進來、誰被排出?特別是從交織性的角度來看,四位與談人的研究從性別到國族、階級、族群、職業,以及對臺灣的想像、臺灣面對他者的想像,以及對疫情、世界的想像,都期待能從座談中得到討論。
沈秀華:Suspicious Subjects:「臺灣性」如何可能?
沈教授常年進行中國臺商的研究,探討階級流動、家庭與國族認同的關係。在這場邊境防疫的管控中,中國臺商到底處在怎樣的位置?是沈教授演講的主題。她以Suspicious Subjects或是「可疑的公民」來描繪在「臺灣性」認同高張的環境下,中國臺商在臺灣所處的身份位置。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稱呼呢?沈教授整理了疫情爆發後的時間序列,可以看到政策實施的軌跡是包含防疫的想像、科學的想像與政治的想像。從臺灣首例為中國臺商,到從中回臺趴趴走的臺商,再到「挺醫守防疫」、「拒絕政治搞飛機」的連署活動,中國臺商成為了最有爭議性的人群。
這其中的幾個關鍵可從過去沈教授訪談的研究中看到,例如以「牆頭草」、「彈性公民」等策略與展演來應對中國與臺灣間的國族矛盾,進而產生模擬兩可的認同可疑性、為了跨國投資而成為親中的權勢者及臺灣國安的可疑者、與中國女性親密關係所可能對臺灣家庭與國境的破壞等,透過國族、階級與性別的交織,都使得往返中國的臺商在此波防疫措施中被高度懷疑,而臺商社群內的異質性就被忽略。在形塑防疫共同體的過程中,臺灣社會重構「想像的共同體」,以「臺灣性」作為認同的根據,去篩選是否認同臺灣、夠格成為臺灣公民的標準。但是何謂「臺灣性」?誰是「真正」的臺灣人?沈教授指出,防疫期間的國境管理凸顯的是我們想像誰是我們或是誰可以跟我們一起,而誰又是他者、而且可能是危險的他們。當中國是我們的主要他者時,究竟防疫的邊境管理有多少是針對中國以及相關人事?而這些政策對臺灣作為民主、自由的社會有何影響,都是要再思考的議題。
Sara Friedman:病毒的無歧視性與排他性
Friedman教授一直以來從事跨國婚姻與公民權的研究,此次她用「病毒以人為載體」開場,說明病毒的無歧視性與排他性,但人類在疫情之下劃分了我群與他群,形成了邊界的管理;或者因為社會經濟地位與獲得醫療資源機會的不同,使得不同種族的人面對同一個疾病時,造成結構性的不平等──例如美國黑人在絕大多數的州,其確診與致死率不成比例的高於人口組成的比例。
對臺灣而言,同樣也有面對不同國籍群體的焦慮。Friedman教授以2003年兩本雜誌封面──「臺灣新臉孔,你能面對嗎?」、「新移民潮‧臺灣變貌」的標題為例,顯示出臺灣近20年來一直都有對於移民議題的焦慮或恐懼,這也反映在疫情期間的排外現象,特別是「陸配子女」群體──明明這群子女有一部分也是臺灣人的孩子,卻牽涉到中國籍的父或母而產生差別待遇。
另外,「婚姻是基本人權」這項口號一直在婚權運動的場域中被提出,且雖然臺灣已通過同性婚姻專法,但在疫情之下,涉及到跨國的同性伴侶且其中一方的國籍未能合法同婚者,就面臨無法來臺與伴侶共同生活、甚至是養育子女的困境。綜上所述,邊界不只出現在出境或入境之時,也出現在不同族群或國籍之間;疫情反映出排他性的人為措施,也照映出結構性的不平等。
陳美華:防疫中的國族情感動員、小明與八大公關
從事臺灣性產業研究的陳教授,則看到防疫過程中國族情感的動員。這體現在「防疫視同作戰」的口號,直接建立臺灣/防疫對抗中國/病毒的敵我意識。此外,只有居留權的陸配子女「小明」,因為沒有臺灣國籍,於2月11日全面限制入境,但外籍人士和港澳配偶的未成年子女只要有居留權都可以入境。圍堵「小明」的國族情緒甚至延燒到已有臺灣國籍的血友病童母女,並被視為浪費健保;然而,案393這名長年旅居美國,未納稅、無健保,回臺發病後,醫療費用全數由健保支出,陳時中卻要「國人不要太計較」。這些都顯示,表面上標舉科學防疫,但其實有諸多國族政治的考量。
性產業也是防疫的犧牲品。政府利用了整個社會對性工作的敵意與道德污名,預見主流社會不會針對酒店、舞廳被關門而有抗議行動,使其成為全臺唯一由主管機關勒令無限期歇業的產業,但比酒店、舞廳擁擠、難以實行社交距的酒吧卻可以照常營業。
陳教授指出,酒店舞廳停業後,公關、小姐沒班可上,只好改做「傳播」,轉往並不熟悉的工作場所,如卡拉OK、摩鐡、釣蝦場、飯局等。除了沒有穩定的收入、也沒有經紀人預先過濾客群,勞動密度和強度都相對增加,導致更無法掌握工作風險。其次,政府最初提供的殘補式紓困方案,對於多數沒有勞保、無法提供受僱證明的工作者而言根本形同虛設。此外,也有擔心申請會使自己工作曝光的問題。整體而言,防疫共同體為了扼制病毒所動員的國族情感,激化了本國人、中國人與外籍人士的差異,也使得特定產業受到權利限縮的侵害。
黃于玲:以醫事人員限制出國與春假景點警示為例
黃教授平時的研究領域為醫療社會學、科技與社會(STS),她以「醫事人員管制出國」及「春假11景點示警」的政策為例,指出疫情其實是一個折射鏡,凸顯出社會既存的問題或制度慣習。例如,指揮中心在2月23日臨時宣布限制醫事人員出國,當下並未有明確的法源依據。官方一句「辛苦了」或「共體時艱」便蓋過了本應充分討論的勞動條件與權益,引發不少醫事人員團體的公開批評,才訂定補償規定。《紓困條例》(編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的行政裁量權非常寬,法律規範明確性需要檢視,受影響的群體直言「瘟疫考驗國家認同,也考驗對民主法治的認同」。黃教授認為,共體時艱的訴求雖然有效,但法規與勞動條件若未能跟上,政府一直進行道德動員,其實並不能持續維持共同體的運作。
在春假期間,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了11處的警示景點,透過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警示若干區域的遊客。在假期過後,許多公私立學校、公司企業、醫療院所制定了新的「超前部署」規範,要求曾去過警示景點者不得到校或上班或就診。政府「智慧防疫」產生的個人資訊與人群類別是否具有科學有效性(去過警示景點是否與法定自主健康管理者具有類似的感染風險?),民間擅用而衍生的新的規範是否侵害民眾權益(例如公司要求不上班是否提供防疫假?)。數位科技管控在這波疫情中扮演新的角色,例如:晶片健保卡與其他資訊串接、手機定位、旅遊景點足跡、各地即時影像等。這些新興使用數位科技的方式都必須認真檢視其有效性與合法性。
最後,黃教授以「科學」、「專業」與「民主」三個概念來為這場「防疫共同體的納入與排除」總結,希望大家思考:在疫情之下,如何評估防疫措施是否必要且有效?指揮中心的決策過程是否兼具多種專業專家的意見?防疫措施受影響的群體是否有民主機制進行事先諮詢與事後補償?以及,防疫思維在面對哪些社會群體時容易陷入雙重標準?她引述了Marguerite Duras小說中的一段話:「和平即將來到,就像大片低垂的黑幕,也是遺忘的開始。」希望大家能在疫情緩解之際,不要忘記種種防疫措施的樣貌與影響。疫情尚未結束,我們應該將2020年上半年的經驗,當成重要的社會現象,繼續思考。
(本文經台大婦女研究暨研究學程授權,轉載自婦女縱橫113期P.18-23,原標題「「防疫共同體的納入與排除」座談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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