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跟蹤騷擾多元樣態

by 網氏

長榮大學外籍女學生遭人強擄殺害」、「屏東假車禍惡狼落網!追求通訊行女店員被拒 尾行擄人殺害棄屍空屋」、「才甩『小三』風暴 女主播竟遭跟蹤嚇破膽喊告!」……近年來發生多起被害人遭長期跟蹤或不當追求,最終不幸被殺害的社會案件。

數位科技技術日新月異,性別暴力樣態多元化。Photo by Rodion Kutsaev on Unsplash

在婦女團體倡議長達10年後,立法院終於在11月19日(2021)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防止被害人遭到恐怖情人傷害。蔡英文總統於12月1日與行政院長蘇貞昌等人召開記者會簽署《跟騷法》,未來只要有盯梢、守候、監視、觀察、尾隨等8類與性或性別相關的暴力行為,最重可判處5年徒刑,該法案預訂在2022年5月1日生效施行。

性別暴力樣態多元,隨著社會性別意識升高,台灣陸續制訂《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以上條令仍不足以保障性別暴力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包括站崗尾隨、恐嚇、以數位產品騷擾、不當追求、侵害資訊隱私等犯罪行為影響受害者的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於是《跟蹤騷擾防制法》終於在日前立法三讀完成,使得防制實體與數位型態的跟蹤騷擾犯罪趨於完備。

為鼓勵長期從事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保護網絡的工作者,台灣防暴聯盟多年來舉辦「保護服務網絡之承諾與行動-菁網獎」,2021年表揚127位楷模,展現民間、警政、衛福、檢察與司法系統的網絡合作,保護被害人權,捍衛生命尊嚴的臺灣故事,其中有不少縣市網絡及民間團體便以建構家庭暴力與跟蹤騷擾合作為案例分享,值得我們關注。本期網氏,分享台南女權會與彰化縣政府服務網絡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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