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與性騷擾

by 現代婦女基金會

近來在報章雜誌上,校園霸凌案件時有所聞,一件件似曾相識的情節,把阿凱拉回了十多年前的校園時光。

阿凱是個具有溫文氣質的男孩,求學過程中,這樣的特質總讓他成為男女同學公開和私下恥笑的對象,除了總是被取了較女性化的綽號,例如:「凱姐」、「芭比凱」、「娘胚凱」之外,更是常常會被其他男同學欺負。阿凱回憶:「他們除了常常恥笑我是娘娘腔外、還會絆倒我走路,下課的時候也常在大家面前偷襲我私處,有一些同學甚至會故意鬧我,說要證明我是男生,就把我拖去廁所強脫我褲子給大家驗明正身。 」面對同學的霸凌,阿凱心裡其實很難過,也很生氣,可是起鬨的同學人多勢眾,阿凱不想把事情鬧大,只能不斷跟他們求饒,請他們不要再鬧了。

雖然這些事都已經過去了好久好久,但是阿凱每次想起那些在學校裡發生的事件,心頭浮現的酸楚感受仍久久無法散去……

阿凱的故事,是常見的校園霸凌,阿凱除了遭遇同學的言語、肢體暴力對待外,同學恥笑阿凱的性別特徵以及攻擊私處,造成阿凱的負面感受,也已符合了性騷擾的定義。

阿凱遭遇的校園性騷擾,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的適用範圍,即兩者身份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的定義乃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1.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2. 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校園暴力防治工作需要學校建立尊重他人概念。Photo by Adam Jones, Ph.D.
校園暴力防治工作需要學校建立尊重他人概念。Photo by Adam Jones, Ph.D.

從上述的定義可以看出,目前法規中對性騷擾的定義,重視是否「違反意願」以及強調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性」概念,即人與人相處須尊重他人對其自我身體的思考與感受,他人不能質疑其個人身體界限的尺度,無論關係的親疏,也不分何種性別。因此,即使欺負阿凱的同學們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何不妥,但對性別特徵以及性部位的攻擊,乃違反阿凱的意願且造成阿凱主觀上的負面感受,同學的行為仍構成性騷擾。

近期校園霸凌新聞接二連三的爆發,引發各界重視校園暴力議題,其實,校園中的霸凌事件並不是新的議題,且多數的校園霸凌事件都可能涉及性騷擾,例如言語嘲笑他人有關性別或性特徵、肢體侵犯他人與性有關身體部位(例如:拉女生內衣、襲胸、掀脫他人衣服、阿魯巴、強吻、強抱…等),嚴重一點的甚至還可能有性要脅或是強制猥褻。我們在此呼籲,學校進行校園暴力防治工作的同時,更應加強建立學生性別平等與尊重他人身體界線與自主的概念,才能真正降低校園霸凌以及校園性騷擾事件的發生。

如果您對性騷擾事件有任何疑問,或對於性騷擾的處理流程不了解,歡迎與現代基金會承辦之性暴力防治組聯絡,將有專業社工提供諮詢服務或安排免費法律諮詢。
洽詢專線:(02)2351-2811,電子信箱:mwf.org@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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