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知多少?

by 現代婦女基金會

花花的工作是負責打掃馬路,每次花花在掃馬路時,住在附近的阿德都會靠近攀談,花花為避免不必要的困擾,都禮貌性回應,阿德看花花沒有明確拒絕,越來越得寸進尺,甚至多次言語性暗示要花花答應其追求,花花不堪其擾,只好更換打掃時間。某天清晨花花在打掃時阿德突然出現,表示好幾天不見花花很是想念,接著就趨身靠近欲親吻花花,花花馬上以手上的掃把阻擋,但是阿德不但沒有退怯,反而搶走掃把並動手毆打花花,花花在拉扯中造成身上多處瘀傷,雖然花花當下報警處理,但阿德已離去,又因當時沒有人證、物證,阿德也矢口否認,造成雙方各說各話的狀況,花花見阿德無意悔改便堅持提告,員警把案件移送地檢署,開始了漫長的開庭程序,這是花花料想不到的折磨開始!

Photo by didi_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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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花花報警時,必須接受轄區派出所的訊問,過了一、兩個月之後,收到地檢署開庭通知,花花才知道必須再重複陳述發生經過,且要與阿德碰面、一起開庭,花花沒有開庭經驗,不知道開庭程序、如何應對等,所以在開庭前就開始頭痛、失眠,甚至開庭當天因為看到阿德,出現了創傷反應-哭泣、腦筋一片空白、全身軟弱無力等症狀,影響開庭表現。後來花花經由朋友介紹,有了社工員提供服務,每次開庭在社工員陪同之下,表現慢慢好轉,只是在檢察官決定起訴阿德之後,案件進入法院審理,未來還有漫長的訴訟之路要走……

一般民眾若想提告,可以透過報警方式,請警察將案件移送地檢署(也可自行至地檢署按鈴申告),一旦案件進入地檢署之後,便開始偵察程序,由檢察官發開庭通知請兩造到地檢署開庭調查,之後檢察官會決定此案是否起訴,若案件起訴,會進入法院審理程序,由法官開庭調查、判決。

通常性騷擾被害人常有創傷反應而影響開庭表現,尤其要與加害人一起開庭,再次看到加害人且再度被問及性騷擾發生經過,都讓被害人遭受二度傷害,所以開庭前,可以向法院人員說明自身狀況,詢問是否可至律師休息室或法警室等候、休息,避免與加害人碰面;開庭時,可以請求檢察官/法官同意社工員進入陪同以提供情緒支持,亦可向檢察官/法官請求隔離訊問。開庭過程中,若情緒激動無法言語,可以向檢察官/法官請求休息暫緩,若不清楚檢察官/法官的問題,一定要舉手詢問,避免回答錯誤,影響自身權益。

如果您對性騷擾事件有任何疑問,或對於性騷擾的處理流程不了解,歡迎與現代基金會承辦之性暴力防治組聯絡,將有專業社工提供諮詢服務或安排免費法律諮詢。
洽詢專線:(02)2351-2811,電子信箱:mwf.org@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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