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追求,男女無差別
by 現代婦女基金會
阿祐是個對工作充滿熱情且富創意的有氧老師,上課方式活潑、有趣,總是吸引相當多的健身俱樂部會員上課,阿祐上課的宗旨就是帶給會員歡樂與健康。
多年前的一次下課後,有一位女會員送了阿祐一張放大裱框的個人沙龍照,上課時那位女會員也總是用愛慕的眼神看著阿祐,在同學間也總是自稱「祐太太」,但當時阿祐只把這位女會員當作是熱情的粉絲不予理會。
後來,女會員得知阿祐即將結婚,開始出現了更積極示愛行動,每天在公司停車場等阿祐下班,示愛的簡訊也更加頻繁,經常表達「你結婚了我要怎麼辦」、「我才是真正適合你的女人」等語,讓阿祐感到相當困擾。即使阿祐結婚且換了工作單位,該女子仍然不放棄,不斷追問阿祐「何時要辦離婚」,甚至辱罵阿祐的妻子,讓阿祐不堪其擾。但是公司又要求顧客至上,不希望阿祐因此得罪客人,因此阿祐只能消極逃躲女會員參與的課程,工作情緒嚴重受到影響。
有一天女會員得知了阿祐的住處,開始在樓下站崗,風雨無阻,不只阿祐家人感到很害怕,連鄰居的生活作息都受到干擾。阿祐一度精神壓力大到無法入眠,這才驚覺到事情發展已失控,如果再不積極處理,恐怕會造成更可怕的後果,阿祐終於才拿起電話報警處理。
俗話說「男追女隔成山、女追男隔成紗」,在男女同樣都是成為被追求的對象時,一般人的思維裡女追男容易成功,而且被追求的男性應該感到很開心,不會有所謂適不適當的問題。殊不知,過度追求其實也是性騷擾的態樣之一。
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之定義:「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則構成性騷擾。
故事中的女會員從一開始送海報示愛,一直到最後在阿祐家樓下站崗,其行為已對阿祐的工作及正常生活皆已造成很大的影響,除了工作上無法隨心所欲自在的上課之外,每天還要擔心家人安危,其程度已經構成「過度追求」的性騷擾行為。
現代婦女基金會2010年的一項「過度追求經驗大調查」發現,有56%的受訪者曾有過不愉快的被追求經驗,其中女性占七成(69%)、男性亦有43%有此經驗,其中三成 (31%)的受訪者表示上述這些不愉快的追求行為一天發生超過一次以上,受到「持續追求必能成功」的意識形態鼓勵,追求者往往無視於被追求者的感受,不斷使出各式求愛招數,造成九成以上的被追求者感到困擾,其中四成(41%)更是達到非常困擾的程度,所以性騷擾行為是一種個人主觀感受,且不因性別而有所不同。
時至今日,不管是男生或女生都需要學習在兩性相處的天秤上找到對等、尊重的平衡點,無論「男追女」或是「女追男」,方式不當都一樣會讓人感到受傷、害怕。因此也需要學習拒絕過度追求的性騷擾,並進一步瞭解申訴管道,從中幫助自己也協助他人。
如果您對性騷擾事件有任何疑問,或對於性騷擾的處理流程不了解,歡迎與現代基金會承辦之性暴力防治組聯絡,將有專業社工提供諮詢服務或安排免費法律諮詢。
洽詢專線:(02)2351-2811,電子信箱:mwf.org@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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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Comment
阿猛
故事裡的那個阿佑應該在第一時間給予婉拒..而不是處在不理會的曖昧關係….這樣只會讓對方越陷越深….
如果他肯用智慧去化解這種困擾….也不需要動用到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