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綠紅/末世之後,如果女人只剩下子宮
by 林綠紅
如果真的走到這一天,女人僅存在依生育的能力分類:能生的與不能生的,前者成了使女,為無法生育的統治階級夫妻,生育下一代;過了生育年齡、不孕或者已結紮的,注定成為馬大、女傭,或者有一小部分成為管理使女的嬤嬤。那是一個怎麼樣的世界?Margaret Atwood 的《使女的故事》描繪的就是這樣的世界,末世之後迎來的不是「美麗新世界」,而是末世的末世,在那裡性只為生殖而服務,而情慾已無立足之地。
在小說構作的基列共和國中,女人依配偶的身分與生殖能力,分為大主教的夫人以及非大主教夫人們的嬤嬤、使女、經濟太太、蕩婦以及遭社會排除的無以名狀的女人,後者被發配至核污染地區掃除核廢料,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所有女人無分類別的,不再允許有自己的意見,無法閱讀也沒有財產處分權,甚至被剝奪的名字,成為沒有自主權的布娃娃。尤其是具有生殖能力的使女,是基列共和國的公共財,她們必須為生殖而服務,而她們是屬於某人所有的。她們被命名為Offrend(屬於Frend大主教所有)、Ofwarren(屬於Warren主教所有),而原本自己的名字Joan、Jenny則被要求不得使用。不僅生殖能力被獨佔,連身體也是。「過去我一直把自己的身體視作一件尋求快樂的工具,或是一種運輸工具,一件實現願望的用具。我可以用它來跑步,按各種鍵鈕,幹各種事情。雖說談不上萬能,我的身體畢竟還是敏捷、純真、堅強並且忠於我的。」(頁100)成為使女的女主角,這樣懷念著過去。
女人的自主權利是怎麼消逝的?
小說家在書中,沒有太多的描述,不過當人們熟悉於被「管理」,先是帳戶被管理(書中稱為compucount,即電子帳戶)、接著標舉過更好生活的宗教大行其道,而大部分的人獨善其身於自己的事務,無視於小部分人的提醒,甚或抗爭的警示。當權利逐漸消逝時,如溫水煮青蛙,多數人並不感覺到痛苦。就像小說中女性財產權被凍結,必須由男性配偶管理時,男人並無異樣感。也許,習慣自由、自主像空氣,總覺得不可能被剝奪。小說家透過主人翁母親的口說出了嚴厲的警示,「你們這些年輕人不懂得珍惜生活……不知道我們吃了多少苦,才換到你們今天的一切。你看他削蘿蔔的樣子。知道嗎,就為了爭取到男人下廚削蘿蔔,有多少女人的生命,多少女人的身體,被坦克碾成了肉泥?」(頁154)女主角的母親如此說。她,作為一個第二波婦女運動者 ,曾經為女人的夜行權 、身體自主權而抗爭,並且 ,身體力行 ,自己生下Joan並獨力撫養成人,她的一生一直在為女人權利戰鬥 。她的預警,卻被女主角當成毫無意義的過激言論。諷刺的是,當自主、權利消失時,這些原本再尋常不過的廚房家事分工場景,卻一去不復返。這段話猶如警鐘,同時提醒著閱讀小說的我們。
女人的權利是怎麼獲得的?
回顧婦女運動史,先是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的第一波婦女運動,為爭取平等的投票權而奮鬥。然而,獲得政治上的權利並不足以讓女人自由,就如同一輩子為女人的生育控制而奔走,並因此多次入獄的Margaret Higgins Sanger(瑪格麗特.希金斯.桑格)所說「女人若不能擁有並掌握自己的身體,就不算是自由」。在沒有避孕藥的年代,多數的女人終其一生必須不斷的與生兒育女奮鬥,並不是說生育下一代不好,而是「多產」讓許多女性無法停止「懷孕」、「育兒」的迴圈,甚至在那個醫療不發達、公共衛生不完善的年代,死於生產相關的事件是許多女人的夢魘。一直到1957年避孕藥上市,女人得以擺脫宿命,取回生育自主權,這其中如果沒有 Sanger這位美國生育控制聯盟創始人的推動,以男性為主的科學家社群並不會如此正視此事。
然而,非預期懷孕仍讓許多女人痛苦不堪,甚至冒著生命危險尋求非法管道進行人工流產。然而,女人是否有合法的人工流產的權利,在「胎兒生命權」(pro life)與「女性選擇權」(pro choice)之間爭議不休。1973年Roe vs Wade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7比2的比數,認定德州刑法限制婦女墮胎權的規定,違反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正當法律程序」條款,並肯認婦女的墮胎權,受到憲法隱私權的保護。至此,在美國墮胎權合法化,女性的生育自主權向前邁進了一小步,雖然時至今日,人工流產仍是敏感、重要且具爭議的議題。
這樣的爭議,延伸至1980年代,美服錠(Mifepristone,又稱RU486)上市與否的議題上,RU486被稱為墮胎藥,在申請上市過程中受到主張生命權的基本教義派人士和極端主義者抗議,主張RU486會使墮胎變得普遍而被濫用、讓終止懷孕變得稀鬆平常,會鼓勵女性性放縱。發明者之一Etienne-Emile Baulie,同時也是《RU486:女性的選擇,美服錠的歷史》一書的作者,在書中說「決定墮胎是一件很痛苦的事,絕對不是『稀鬆平常』。藥丸無法抹滅女性的良心。它絕不像一位批評者所說的,『只是服用餐桌角落的幾顆藥丸』那麼單純。」(頁47)在諸多爭議與抗爭中,1988年法國是第一個核准上市的國家,美國於2000年,之後台灣以第四級管制藥品上市。
而在台灣,當年在「解決人口過剩」、「強國強種」人口政策的大旗下,1984年通過優生保健法,其中第九條規定女性在六款條件下得自願施行人工流產。惟依第六款「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進行人工流產者,已婚女性應得配偶的同意。雖本案的通過,目的並非考量女性生育自主權,但對於非預期懷孕女性來說,至少具有一定的選擇權。
不過,自2003年起,宗教團體委請立委提案刪除上述的第六款,並且於人工流產的要件上增加「強制諮商」與「思考期」等規定。隨後,2006年行政院修法版本亦納入「三天強制思考期」的規定,引起婦女團體強烈抗議。對於思考期的規定,婦女團體認為女性人工流產的決定是深思熟慮的決定,應該尊重女性的自主選擇權;且規定強制思考期,恐怕對女性及家屬有明顯歧視。修法在當時雖未有進度,但爭議其實仍在持續中。同時,也考驗著我們的社會如何認真、嚴肅的對待每個女人的自主權、決定權!
往前或退後?
2017年10月,美國女演員Alyssa Milano在推特上使用#MeToo標籤向性侵犯受害者提出聲援,很快的席捲了全球。一時間,許多受到性侵害、性騷擾的受害人自我覺醒,站出來指控當初的加害者,隨著運動的發展,出現批判的聲音。美國在人工流產的議題保守勢力的動作頻繁,包含總統川普提名了保守派的大法官,許多人擔心Roe vs Wade案恐怕被推翻。好消息是,鄰近的韓國則在4月11日宣告長達66年的墮胎罪違憲,違憲裁決中指出,「現行墮胎罪過度侵犯孕婦自主權,要求國會在2020年底前修訂相關法規,否則墮胎禁令將自動廢止。」在保守主義反撲的灰暗年代,看似仍然有光,女人仍需奮力拼搏!
小說家在使女的故事最後埋了希望的種籽,一個在被箝制的時代裡所自主孕育的新生命,告訴世世代代的女人,權利的奪取,不進則退!
延伸閱讀:
- 《使女的故事》,Margaret Atwood,陳小慰譯,天培出版。
- 《改變世界的藥丸:避孕藥的故事》,Bernard Asbell , 林文斌,廖月娟譯,天下文化出版。
- 《RU486-女性的選擇,美服錠的歷史》,Etienne-Emile Baulieu & Mort Rosenblum, 張天鈞 譯,大塊文化出版。
- 台灣女人健康網「流產/人工流產 」
- BBC評論:#MeToo是否在女性群體中產生了分裂
- 新聞:墮胎不再是犯罪!南韓憲法法院宣告墮胎罪違憲 66年墮胎禁令將走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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