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開放關係後進一步想成婚
by N口述、徐緩採訪撰文
我爸爸很宅,天天宅在家,連電腦也不肯用;媽媽比較活潑,有很多朋友。小時候我們三個人睡在一起,搬家之後,爸爸自己睡,媽媽和我睡。從我有記憶以來,他們應該沒有性生活。後來我和媽媽搬出來,週末會回去一起吃個飯。我問他們為什麼不離婚?其實也沒怎樣,沒有離婚的重大理由,就保持這種情形。
國中時,同學們的感情很好,好像天線寶寶似的很快樂。我應該早就有性需求了,到了高二,16、17歲時,覺得可以交男朋友了,這時候於情於理也比較不會給自己或他人找麻煩,造成困擾。和一位女同學一起上網交男朋友,我和她會互相交換資訊,一起討論,我們這樣算「陌生開發」,哈!其他同學都是在社團裏認識男朋友的。
第一任男友
我高二時交了第一位男朋友,他當時大四延畢,很照顧我。我是獨生女,個性很差,很嬌縱,長大之後才知道我被照顧得很好,在家裏我想要的東西都會得到,我觀察其他人的可能情形是,如果得到負面的回應,下次就不會講出來,還好,我媽媽很少否定我,我想要的都會去要。
後來我和幾個朋友去國外自助行,對於錢的花費、行程的安排等意見,和她們的差異很大,我覺得很累,受不了,上網用交友軟體看誰在附近,認識一位男生,跟他一起喝酒,上床。男朋友知道,阻止我去喝酒,我還是去了。這算是出軌。
我回國後跟他說這事,我們分手,實際上那個人在國外,也不會怎樣,我們又復合了。兩、三個月後,我按捺不住,想要開放關係,忘記他的回應是什麼,我跟別人上床,五、六個月後,他說:「妳沒那麼需要我。」我們分手。從提議開放關係,到認識第二任男友之前,我玩了一陣,約砲約得最多。
第二~四任男友
第二任是外國人,當時我大一,他大我十五歲,希望我畢業後去他的國家找他然後結婚。後來他回母國,我們很久才能見一次面。他很重視羅曼蒂克的氣氛,寫很多情詩給我,做愛時他有時候會軟掉,我跟他說不能久一點嗎?他聽了生氣:「妳應該喜歡我這個人才對,這有什麼好談的呢?」他認為靈魂比較重要,兩個人都哭了。年齡、文化、空間的差異,加上我的性不滿足,也不能談,覺得有壓力,就跟他分手,交往不到一年。
第三任只有三、四個月。他住台中,離得比較遠,家中經濟比較不寬裕,我們的相處關係比較像酒肉朋友加砲友,分手後,現在是好朋友。
第四任維持了一年多,他蠻保守的,他的政治立場偏藍,右派,和我的不合。和他分手後,因有位朋友是男同志而知道熱線(全名: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開始去熱線參加教育小組,參加開放/多重關係讀書會,下一個目標要開放關係,就多唸點書。這中間有個SM關係(sadism masochism虐待狂與被虐待狂),我有位主人。
和現任的開放關係歷程
我是在社運營隊認識現任男友。沒交往前我就主動提到對開放式關係的理想,他一開始沒辦法接受,說原來不知道有這種關係,對它的想像只能用封閉式的想法去想,會有疙瘩的感覺。我喜歡他,逼他看《道德浪女》這本書,去聽實踐者分享,除了聽我講之外,他自己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去了解,終於覺得那還不錯,準備好了,就開始實行,到現在也半年了,我持續約砲,他沒約,他說,在約砲市場上,男生找性伴對象的成本比較高,如:女生人數比較少,有些是騙人的,有些要花錢,還有女生還是希望有感情……他的需求不高,也沒有錢,還不用去找。
我和其他人約砲時,他不希望知道,叫我不要講,但我想講,想分享,他被逼著聽。他也不喜歡講前女友,我愛講前男友,半逼半哄他講前女友。前男友們對我的生命有重要影響,我不是一開始就這樣的,這些人改變、影響了我啊!
實行了開放關係之後,他在街上看妹、評論,或對別人有性幻想時,因而得到支持,沒有罪惡感,對他來說比較自由,空間也比較大。我們之間的協定是,他不想知道我和別人的情形,若他要約的話,我想知道細節,他目前還沒約,沒有可分享的,就勉強答應。限制是,約砲可以,若有第二男友時,再談,開放關係的內容和本質就是複雜的。
有些人開放性,不開放情感關係,我自己不會這樣,去定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性和情感是難分析和歸類的,有的砲友也會成為一段關係,約喝咖啡等(註:砲友之間只做愛,沒有其他的互動),如果碰到和砲友有了其他交往或感情時再來談,目前沒有這方面的例子。
我們在性方面的頻率需求差不多,除了量之外,品質也很好,但山珍海味也會膩,像坐雲霄飛車似的,想要刺激。我們在情感方面的價值觀彼此都相近,我蠻感恩遇到他。
我覺得我不能選擇父母,但伴侶是可以自己選的,我在這路上自己摸索前進,喜歡談以前的男朋友,在每個過程中我都有收穫,對我生命有不一樣的改變,我以前的做法是想幹嘛就幹嘛,恃寵而驕,在交男朋友的過程中慢慢學到比較尊重對方。
回顧我的歷任男朋友
回顧一下,我交第一任前,要求的是「在一起舒服的人」,後來因為價值觀不同分手。和第二任的外國人是封閉式關係,分手後,我想找身心契合的,其他不重要,而有了第三任。
然後想要長髮、刺青、彈吉他的人,朋友說她那裏有一個,幫我介紹,果然是這樣的人,成為我的第四任,他這三個條件都有,其他的沒有,個性敏感但保守,和他的外表不符。
下一個目標的條件是要開放式關係,政治價值較接近,有些社運背景,果然碰到了符合條件的第五任。我們認識後他說他當時想要的女朋友的條件是非國民黨,半個社運人,我就是。
我都想清楚,知道自己期待的是什麼關係,這個分手,定下一個目標,像求神拜佛許願,然後人就出現了,感情路上很順利。我想要開放關係,都有講過,他們半推半就,像第一任是因我出軌,變成開放。我不偷偷地做,覺得誠實蠻重要的,不喜歡說謊。
感情路上曾經歷過的煎熬
在第二任之後,有一砲友,他應該和很多女生約砲,話不會說死,如:我說我們只是砲友,他說「不完全是」;要不要跟我交往?「考慮看看」,不會明確答應,我比較誠實,喜歡人家將話說明白。我當時要求一對一的性伴侶,他應該沒這個意思,加上他要出國,逼他回答,做什麼承諾也沒意義,就放手了。
另一是那位SM主人,他已婚,有太太。沒見面時也會有聯絡,出軌的男人總有一套婚姻不幸福的說詞,不知是真是假。我有獨占心(註:N的開放關係之路是漸漸摸索形成的,某些時候是一對一的概念),對於他有伴侶的情形覺得很煎熬,對我內心影響劇烈,跟他只持續了幾個月,我自己上網路找SM社團。也因他,我開始拍裸照,有時朋友拍,有的有賺錢,這事男友都知道,他若不接受,就不會跟我交往,我認為是「愛到卡慘死」,不得不接受。
將對方放進未來的人生規劃
退一步海濶天空,關係到這程度,會將對方放進未來規劃中,我們有考慮結婚,若不是開放關係的話,不會想要結婚。雖然現在不一定有其他對象,但如果這輩子只能跟一個人上床的話,未來會很可怕。
我們不要讓愛情進到墳墓裏,但因為台灣還有通姦罪,問了法律界的朋友,如果我們簽一份雙方不得告對方通姦罪的合約可以嗎?朋友說不行,違背善良風俗是無效的。通姦罪只有配偶可以告,只能彼此互相信任,保證兩個人都不提這種告訴。
我現在研究所休學,工作中,男友也正準備要有穩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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