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荷蘭老年年金制度改革(中)

by 黃淑怡

上一期,我簡介了荷蘭老人年金制度架構、三大梁柱政府年金(the state pension,縮寫為AOW),補助年金(supplementary collective pensions)與私人年金(private pension)與其運作模式,本期將深入探討當前越滾越大的歐債風波下,荷蘭年金制度所遭遇的瓶頸和困境,政府和企業提出的因應措施,以及專家如何解讀因應措施的可能缺失。在此之前,讀者必須先了解管理龐大且複雜的荷蘭老年年金系統的監督機制與其監控原則,才能明白為何荷蘭的年金制度需要改革,和其處理機制的優缺點。

(一)在荷蘭央行、荷蘭金管局監管下,年金制較西歐健全

荷蘭老人年金制度主要由兩大金融機構嚴密監控各個企業年金基金協會或保險公司的運作情形。一為荷蘭央行(Dutch Central Bank,簡稱DNB);二為荷蘭金融市場管理局(Dutch Authority for the Financial Markets,簡稱AFM,以下中文簡稱「金管局」)。兩大金融機構分工管理各司其職,並隨時對於違法或體制不健全的基金協會或保險公司提出警告。

荷蘭央行的監控範圍為確認年金管理公司財務是否健全,未來是否按時履行發放投資人的年金,以及協調勞資雙方在年金提撥及發放比率的爭議。其中在1957年所通過的一般老人年金法案(The General Old Age Pension Act)之子法中立法明文規定,每一家年金管理公司其最低償債能力比率(The minimum coverage ratio,以下中文稱「償債比」)必須到達105%,也就是說荷蘭央行必須確保這些年金管理公司手頭上要有足夠的流動現金以按期按額支付投資人的老年年金。除此之外,根據每家公司的規模,基金運作的數量,法律也規定年金管理公司必須提撥相當比率的緩衝基金(buffer)做為因應突發的金融事件。若將「償債比」與緩衝基金兩者相加,最低限度的流動現金應該要到達125%。

另一方面,荷蘭金管局則是在監督各年金管理公司資訊,包含(基金運作情形,年度財務報表,投資標的與盈虧)必須透明公開並確實以書面或電子郵件轉知給各個投資人。更重要的是由於投資人並非專業金融背景出身,所有的資訊應轉成一般人所能理解的話語,以防年金管理公司以專業術語欺瞞投資人。

在兩大金融機制的監控之下,荷蘭的年金制度較西歐各國來說,尚且健全。且民間投資與政府管控之下,一般荷蘭人除了政府的退休金之外,若年金管理公司的營運狀況良好,也能每月額外再得到一筆紅利。但在歐債危機日益嚴重,高齡化、少子女化與失業率不斷攀升的三重打擊之下,運行了半世紀的荷蘭年金制度也被迫調整方向。

(二)歐債危機、高齡化、少子女化、裁員潮形成荷蘭年金制度的當前困境

歐債危機、高齡化、少子女化、裁員潮形成荷蘭年金制度的困境。Photo by eessam

目前荷蘭年金制度面臨最大的挑戰有二:一是歐債危機造成年金管理公司的現金調度與市值蒸發的問題,在帳面上已難達到立法規定;二是高齡化、少子女化與裁員潮的擠壓,讓隨附隨收制(Pay as you go, PAYG )的設計機制即將無以為繼。首先自歐債暴發以來,荷蘭央行統計,光今年10月至11月,荷蘭前四大年金管理公司損失的市值便高達100萬歐元。其中以影響所及最大的公務人員年金管理公司ABP的償債比已下降至90%,其餘三家的償債比也都低於法定比率。另外根據荷蘭金融研究機構Volkskrant的年度研究報告指出,荷蘭前百大年金管理公司中有85家的償債比已低於法定值,其中有30家的償債比甚至低於90%,當中又以管理中小企業及勞工年金的財務狀況最為告急。政府若放任不管,從2013年起這些償債比低於90%的年金管理公司,將必須減低10%-15%的給付金額才能繼續營運,對於荷蘭的中下勞動階級的退休老人衝擊甚大。

此外,高齡化、少子女化的結構性因素與裁員潮的爆發,以荷蘭最大金融保險公司ING為例,今年下半年裁員4000人。大企業的裁員潮使得市場上現金流量短少。政府一方面必須給付年輕人的失業救濟金;一方面又得面對一波波戰後嬰兒潮逐漸退休的老年人。企業在歐債風波下不願再雇新人,受薪階級薪水不增反減,工作量增加,政府入不敷出,年金管理公司收不到足夠保費,只能以調降投資人的給付金額做為因應之道,但對於每月靠老年年金過活繳房貸的退休人員來說,在醫療保險金額調升,幾付項目減少的狀況下,生活品質是雪上加霜。

(三)頭痛醫頭、男性中心的因應之道

面對老人年金運作的困境,荷蘭朝野目前正在研擬延後退休的方案,預計取消1980年代為刺激機青年就業率所設計的優退方案,並將法定退休年齡提升到66歲,並預計每年提升願意延後退休民眾的年金比率至9%。民眾若選擇提早退休,將扣除一定比率的月退給付額。目前荷蘭的平均退休年齡為62歲,也就是說未來,一般民眾必須再多工作四年才能退休。荷蘭中央統計局也在10月發表了一項最新民調顯示,相較於過去五年,願意工作到65歲才退休的民眾比率與高達44%,大部分為憂心歐債危機所帶來的經濟蕭條。左翼勞工黨與中間黨派D66批評,政府這種做法是陷青壯年人口於不義,寅吃卯糧,將造成青壯年人口生活痛苦指數提高。若真要共體時艱,應是靠全民加稅,政府擴大內需,降低青年失業率,老年人也願意降低年金給付額一起度過歐債寒冬。

此外,關於大部分年金管理公司的償債比普遍無法達到法定額的問題,荷蘭央行目前祭出一年緩衝期,讓各家公司提出改善方案與進度來補足不足額。荷蘭國會也要求荷蘭最高法院應該修改法條,放寬償債比的法定額度。大部分年金管理公司已達成共識,將在2012年採取提高保費與大量進出股票市場的方式,靠短期投資來提高償債率。荷蘭國家諮詢委員會批評靠炒短線股票的方式來賺取償債不足額是有極高的風險,而該風險是由所有投資人共同承擔,荷蘭政府不應放任年金管理公司鑽定型化契約(註一)的漏洞,置投資人的權益於高風險之中。政府應該致力於提升中高齡55-65歲的二度就業,從2010年的40%至2020年的50%。在不景氣的狀況下,身體健康的人不分年齡,全民都應工作才能度過歐債風暴。

由上觀之,這些短期因應方案,和專家各執一詞的說法,都有些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且相當男性中心的想法。政府似乎欲將此燙手山芋交由私人企業與年金管理公司承擔,而私人企業與年金管理公司則將風險轉嫁於投資人和交由市場機制處理。最後的損失不僅是全民買單,也是青壯年人口的經濟危機。在下一期的荷蘭老年年金制度改革的專題中,我將從邊緣角度切入,將焦點轉至移民和女性所面臨的困境做介紹。

註一:一般民眾若提撥部分年金至年金管理公司做投資,在荷蘭稱為DB((Defined Benefit,也就是限定受益額退休金)。此為一種先言明退休金的計算方式,依個人服務年資,依均收入或最高年資的一定比例計算等等,如此算回來每月需繳交的費用,此為個人與年金管理公司的定型化契約,契約中明文規定,該投資風險由投資人,年金管理公司,和提撥的雇主三方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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