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熱狗惹的禍

by 現代婦女基金會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但追求過程中,若是亂送有性意涵的影射物品,可要小心吃上官司。來看看阿妙的故事。

阿妙與香香是公司行政部客服人員,這天公司部門來了個新主管許經理,到了下午,新任經理請大家喝下午茶熱絡同事情誼。在眾多同仁中,許經理一眼就見到勤快且溫柔有禮的阿妙,愛慕之情油然而升,此後便積極展開追求。

到職的第一個月裡,許經理對同仁們都很關心,也積極了解大夥的業務狀況,尤其對阿妙的業務更是殷勤關心,不時噓寒問暖。
某天中午香香在吃點心時,阿妙隨口說了句:「好香喔!」許經理聽到便跟阿妙說:「想吃東西嗎!那我請你吃熱狗。」

雖然阿妙直接拒絕了,但許經理馬上就買了一份熱狗放在阿妙桌上。此後,許經理就三不五時的買熱狗給阿妙。偶爾還會語帶曖昧的問阿妙:「怎麼樣,我的熱狗好不好吃啊?」總讓阿妙尷尬的不知道如何回答。

某天,許經理又買熱狗給阿妙,香香看到後對阿妙說:「看來經理非常喜歡你喔!不過老是送你東西又買熱狗給你吃,還真是引人遐想。」

阿妙忿忿的說:「之前已經請許經理不要再買東西給我,但許經理還是刻意送熱狗,害我現在看到熱狗就覺得很不舒服,有種被騷擾的感覺,這樣算性騷擾嗎?我到底該怎麼辦?」

hot dog. Photo by arvindgrover

在追求過程中送人家帶有性暗示的禮物,例如:性感內衣、按摩棒、限制級影片等,甚至是具有暗示性的食物等。此類與性有關,而且也違反他人意願的行為,都有可能會構成性騷擾。在阿妙的故事中,許經理對阿妙明顯具有追求之意,還刻意以贈送熱狗作為性暗示,如果阿妙感到噁心不舒服,那麼便是一種性騷擾。

由於阿妙是在職場中遭遇性騷擾,因此可以依「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向雇主提出書面申訴,而雇主在接獲申訴之後必須組成申訴處理委員會進行調查,且調查過程應保護當事人的隱私權及其他法律保障的權益。經過兩個月的調查之後,應做出性騷擾是否成立的決議通知阿妙與許經理。

若阿妙申訴後,公司未能良善的處理,那麼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4條」,阿妙可向地方主管機關,也就是公司所在地的勞工局提出再申訴。屆時公司可能會因此遭到行政裁罰。

另外,許經理的性騷擾若對阿妙造成心理健康、名譽的損害,依據「民法 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因此阿妙亦可提起民事訴訟,聲請精神損害賠償。

在愛情的展現與追求上,給對方尊重才是獲得友誼的第一步;太過當的行為除了可能會引起對方反感,還有可能會構成性騷擾,到時候追求不到幸福,反而被申訴或提告,那可就得不償失嘍!

如果您對性騷擾事件有任何疑問,或對於性騷擾的處理流程不了解,歡迎與現代基金會承辦之性暴力防治組聯絡,將有專業社工提供諮詢服務或安排免費法律諮詢。
洽詢專線:(02)2351-2811,電子信箱:mwf.org@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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