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化,就該這樣樂活
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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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網氏
以65歲定義為老年,2025年台灣將邁入超高齡社會,也就是,老人為幼年人口的兩倍,而且老女人遠遠多過於老男人!
根據經建會的推計,老人人口於1993年從占總人口7%(稱之為「高齡化社會」)成長至14%(稱之為「高齡社會」),約至2018年,只需要25年;但法國花了115年,美國大約花73年。若從14%成長至20%(稱之為「超高齡社會」),台灣只需8年,這個速度被經建會喻為世界最快的國家,屆時老人約有474萬(2014年初約256萬老人),時間即是再過10年、大約是2025年(見 2025年──臺灣的人口震盪),我們的長期照顧政策都準備好了嗎?
長期照顧服務法於今年(2015)5月15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預計於2017年5月上路。這部為官方稱為「我國長照發展重要的根本大法」,看在民間團體眼中卻是:「沒有實質意義,對現況沒什麼幫助,應該叫長照『管理法』,不能叫『服務法』(見 長照服務法三大挑戰)」,該法案偏重於長照機構的整併、管理等。
由於政府計畫將長照機構擬開放給營利業者進場從事長照服務,婦女新知基金會日前提出呼籲「長照機構法人應限定為非營利性質,以保障服務使用者權益及照顧者勞動權益」,普及照顧政策聯盟也強烈反對壽險業經營長照,主要著眼於需要長期照顧的長輩,女性占了將近六成;女性家庭照顧者占七成;在第一線提供長照服務的本國與外籍勞工,女性更高達九成六以上,因此,無論貧富進入門檻皆不高的長期照顧服務,對女性特別重要。
本期網氏與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合作,邀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助理教授楊佳羚與妳/你分享以瑞典長照政策為他山之石,針砭台灣現行的長照政策,例如從老年經濟安全論及稅制改革、缺乏因地置移、城鄉差距思維的日間關懷據點、發放照顧津貼的謬誤政策……
文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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