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無所不在
by 流浪小貓咪
最近便當文一事,炒得沸騰。我坐在電視機面前,對這連日來的新聞感到十分氣憤、難過。因為我看到「在個人臉書上說謊」的問題究可迅速變成一股「民怨」,而其力量竟可迅速地把該報的記者和同屬一機構的主編給扯了下來。可是,大眾的焦點卻不是放在討論外勞在台被歧視的行為。最後由於警政介入,這些「假新聞」又不了了之了!記者說謊或偽造新聞當然是不對的事情,這連串事情讓我感受最深的事——歧視,真的是一種平凡到不能成為一件新聞的事情。
膚色這回事
或許我小時候長得又黑又醜、臉上又長了很明顯的痣,使我對皮膚這件事特別有感。長大後發現其實很多人臉上都長滿痣,甚至皮膚黑實可被視為一種「健康美」,心裡才比較平衡一點。
來到台灣後,我的膚色不視為一種問題。因為,「香港人」的身分馬上讓我頭上戴了一個光環似的,大家拼了命跟我說他們看港劇、到香港旅遊的經驗,我好像突然變成某種「高級人士」。可是,其他擁有皮膚深色的朋友們,一旦他們被人發現其身分後,卻立即變成「二等公民」。
我有一個皮膚黝黑的朋友,她有天帶著孩子和友人逛街。路上,因為她想休息一下,故請友人先抱著孩子,自己則推著手推車。一位老先生經過她們後跟我友人說:「出來散步嗎?」友人雖不認識他,但也禮貌回應說:「對丫!」老人再問:「你幫別人帶小孩喲?你的中文說得很好嘛!是印尼來的嗎?」友人回答說:「那是我小孩,我是原住民。」老人只好尷尬地急步離開。
這種事情並不罕見,甚至天天發生。其數量之多,已讓我們麻木了嗎?
活在我們心裡的階級
我從「外」國人的身分思考日常生活裡我們所面對的事是有其意義的。因為問題的核心是在那個「外」字!外勞、外配、外國人、外藉新娘……能稱作外,必先有一個「內」的存在。而此一「內」「外」分類,雖是政府為方便管理人民而設的。但在日常生活裡,人們也依著這種分類來理解誰才是真正的「人」的問題——即在內的是自己「人」,而在此分類外的,就統統不是人。有了這一標準或分類,我們便可合理化種種對「外」的人進行的特權優待或剝削行為。如給予外賓特別的款待,又或者是不賣他們便當、或直認為他們只能當幫傭、藍領勞工等。
在審判記者們犯錯、為漁民抱不平的激情過後,我想,我們也應重新檢討和反思自己在日常中的生活行為——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歧視或不平等待遇的源頭。而唯有從承認自己開始,我們才能改善或改變社會上的種種歧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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