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101年離婚潮!
by 陳曉芬
適逢建國百年,或許是想圖個吉利吧,或是被社會氣氛影響,亦或是想生個龍寶寶,從年初到年尾,就有超過十對藝人步上紅毯(其中不少認識到結婚不滿一年),更不用說自己收到幾張紅炸彈,還有每天在FB上看見誰又去參加誰的婚禮。據內政部的統計,100年1-11月結婚對數有14.6萬對,較去年同期增加了19.7%。看這數字,似乎是給社會打了劑強心針,看起來經濟似乎復甦了,年輕人對未來比較有希望了,也願意結婚生子了,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根據360d才庫人力資源調查,有近五成的上班族,在面對這波結婚熱中,也燃起結婚的欲望,前三名原因為「羨慕他人結婚幸福」(37%)、「已屆適婚年齡」(36%)、「賺回紅包錢」(14%)。同份調查也指出,雖然也想結婚,但卻受限於現實因素而無法達成,以沒有對象、無法確定是否為對的人、財力不足為前三名原因。先不論此統計是否具有代表性,但這些原因倒也是表達了部分族群的心聲。可見,許多所謂適婚年齡的男女,依舊遲遲不敢選擇婚姻。
最近,聽到一個新名詞──裸婚,源自中國電視劇「裸婚時代」的劇名;雖然我沒車、沒錢、沒房、沒鑽戒,但我有一顆陪妳到老的心。裸婚的概念挑戰現今許多人「有足夠經濟能力才結婚」的想法,強調愛情至上,只要彼此相愛,其他現實層面皆不重要。對於結婚這檔事,或許是因為我在晚晴(台北晚晴協會)工作久了,婚姻已不是一幅美麗、夢幻的圖畫,而是許多生活摩擦、觀念衝突的集合。另外,要組成自己的家庭,勢必會多出許多花費,要有自己的住所,要替兩個人的未來未雨綢繆,若還要生養孩子,那可是個非常沉重的甜蜜負擔啊!在確認這所有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握下之前,我實在沒有勇氣和衝動簽下這份結婚證書。裸婚,對我而言,是好傻、天真。
回到百年結婚潮,至11月(2011)為止,晚晴對外的法律諮詢及婚姻協談的服務統計中,有6個當事人是在百年結婚,卻在年底前考慮是否離婚。過去的相關研究提到,婚齡1~3年是最容易產生離婚念頭的時間之一,剛住在一起,要磨合兩人生活習慣,適應雙方家庭的人際關係,若剛好又計畫生小孩,加上工作、經濟,種種壓力不斷累積,真的會讓人焦頭爛額,萌生退意,這時才會知道,王子與公主結婚後並不一定是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這些在同一年結婚離婚的案例,相信不是只有百年才有,只是在結婚對數突增的這一年,我們實在擔心,明年(2012)的離婚對數是否也會激增?
婚姻,不只是兩個人的結合,也是連結著兩個家庭的橋梁,走入婚姻的那一刻起,代表著失去部分的自由,肩負起一個家庭的責任,不再能隨心所欲,也因著自己更多重的角色,必須試圖滿足更多他人的期待。許下一生的承諾,絕不是有兩顆相愛的心就好,兩人的價值觀、家庭背景、經濟能力等,都是需要慎重考慮的,若只是懷抱著已屆婚齡、找長期飯票、害怕老了沒伴的心態匆促結婚,後果是可以預見的。但要讓大眾扭轉這樣的心態,可不是呼呼口號就有效果,還要靠整個社會以及教育體系正視台灣缺乏情感、婚姻教育的問題。
在這些都尚未做到的今年,有了百年結婚潮,經過一年的相處,若真的有太多不合適又該怎麼辦?離婚是人生中極重大的決定之一,在下定決心前,必須做好妥善的準備,例如:釐清自己是否真的想離婚、是否婚姻已無法繼續經營、離婚後會遇到什麼其他問題等,都是需要整理好,讓自己有了百分百的力量,才能抵擋這強力的衝擊。在百年即將結束的12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家事事件法」,雖然不甚完善,甚至有為了選舉拉票的嫌疑,但其中還是有些可取的部份,可提供訴請裁判離婚的人在訴訟過程中一些幫助。面對可能席捲而來的101離婚潮,我們相信,若無法避免分手,那就要在事前準備,弄清楚所有相關法律規定,做好離婚調適,未來過得好不好,還是你說了算!
(作者為台北晚晴婦女協會社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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