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政策篇】「自動自發」成為育兒神隊友?別傻了!唯有設計精準的育嬰假,才能有效支持不分性別共同育兒

by 黃喬鈴

你身邊有請育嬰假的爸爸嗎?

民間團體借鏡瑞典的制度經驗,呼籲政府應因應社會,盡速改革育嬰假制度,讓育嬰假更彈性好用。Photo by Vitolda Klein on Unsplash

今年許多民間團體與立法委員共同呼籲政府修正現行有關育嬰假的相關條文 ,包含性別工作平等法與就業保險法,目標是讓育嬰假看得到、吃得到、且彈性好用,支持不分性別共同育兒,挽救台灣長期低迷的生育率。

談到育嬰假,相較世界其他國家,北歐父親請育嬰假的比例明顯偏高,以冰島為首,有30%的爸爸請育嬰假、瑞典29%、挪威20%。你是否會好奇,難道北歐的爸爸都是自動自發成為育兒神隊友嗎?絕對不是!

北歐國家長期以來透過政策,賦予家長請領有薪親職假(Paid Parental Leave)的權利,促進家庭與勞動職場的性別平等,鼓勵家長平均分配休假育兒。反觀台灣,經婦女新知基金會推估[1],約不到9%的爸爸使用育嬰假。再以請領人數的性別比例觀察,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從2009年開辦至今歷經十幾年,請領的性別比例仍懸殊,男性不到兩成,另8成以上為女性(2020年請領人數中,男性占18.6%、女性81.4%)。

不分性別共同育兒,對台灣的重要意義是挽救低生育率,促進性別平等

台灣生育率全球倒數第二名,2020年生育率0.99,僅高於鄰近南韓的0.84,低生育率的原因眾說紛紜,據2019年聯合國「人口暨發展計畫」研究分析,該報告直接點名東亞國家,包括台灣、南韓、日本等,長期深陷低生育率的根因為「育兒與家務強烈性別分工不均」。

根據2021年性別平等觀念電話民意調查,民眾對於育兒、家務的性別角色分工存有不同態度,高達7成民眾不同意「男性的責任是賺錢,女性的責任是照顧家人」,更有高達8成民眾不同意「太太應該比先生花更多時間在做家事」。但,卻有近6成的民眾同意「當家中有嬰幼兒需要照顧時,女性比男性更適合」。簡單來說,多數人已摒棄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與想法,且認為家事應該共同承擔,但!育兒這件事,終究還是推給了女性。

然而,這只是態度調查,實踐往往落後於理想,確實在台灣,育兒總是唯獨讓女性蠟燭兩頭燒,女性一方面受限於僵化的工作條件,一方面被賦予承擔育兒與家庭的照顧責任。然而,現今女性大量投入工作職場,追求經濟自主、自我實現,若無法平衡工作和家庭,往往造成「不生」或「只生一位孩子」。

你身邊有請育嬰假的爸爸嗎?Photo by Amber Faust on Unsplash

從國際經驗看育嬰假制度設計的關鍵要素,捍衛男性當爸爸的權利

如今性別間仍存有薪資落差,家庭中若必須有一位家長在家育兒,理性考量的結果,往往是薪資低的一方請育嬰假在家照顧孩子,尤其在台灣,根據主計總處的統計,男女薪資差距為14% ,使得大部分家庭請育嬰假的優先選擇仍是女性。究竟制度上有哪些關鍵因素得以調整,以支持不分性別共同育兒呢?

國際經驗與研究皆證實,育嬰假的「薪資給付水準」、「不可轉讓的設計」及「使用彈性」等因素將影響男性請領的比例。首先,給付水準與父親休育嬰假有明顯相關,OECD國家中,冰島,挪威和瑞典育嬰假的給付水準較高,父親請領的比例較高。相反,在澳洲、法國和韓國,給付水平不到收入的一半,父親請育嬰假的次數最少。

第二,不可轉讓設計意味著,若一方未使用,不得將未使用的天數移轉給他方。研究發現,擴大男性育嬰假配額,促使男性請領並影響他們對於育兒的思想和態度。值得一提的是,給付水準與專屬配額必須相互搭配,負面的例子即是,南韓有最長且不可轉讓的設計,每一父母有一年的育嬰假權利,但給付水準只有四成薪,以至於男性請親職假的比例非常低。最後,育嬰假是否彈性好用,能否讓家長依育兒與工作的需求以小時、以日為單位請領,也將影響男性的使用,尤其有研究發現,性別間的休假方式不同,女性往往請連續假期,男性較常休較短的時間彈性使用。

整體來說,北歐研究發現,休更長育嬰假的男性,在家也會承擔更多的責任、更參與照顧子女、與孩子的關係也會更好、並做更多無酬的家務事。重要的是,建立父母共同承擔育兒責任的根本意識。

台灣性別分工極度不均,但政府只願意微調育嬰假制度

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今年(2021)政府修法育嬰假,從7月1日開始,由原先6成薪提高至8成薪;請育嬰假領8成薪、產檢假多2天!勞動部最新制度,請假單位從六個月為原則,放寬至不低於三十日,而且雙親可以共同請領。簡而言之,育嬰假的請假單位縮小、給付率提高、家長可以共同請假、共同領津貼。

針對看似進步的制度調整,民間團體首先發難於父親節前夕召開記者會[2],後續更有立法委員與民間團體合作舉辦公聽會[3] ,邀集政府單位、專家學者、勞資雙方團體、性別團體等,延續討論育嬰假制度改革,用以監督及修法之參考。

讓「請育嬰假」成為「做爸爸」的標配,支持不分性別共同育兒。Photo by Morgan David de Lossy on Unsplash

民間團體借鏡瑞典的制度經驗,呼籲政府應因應社會,盡速改革育嬰假制度,讓育嬰假更彈性好用,兩大主要修法訴求為:

  1. 請假單位「化整為零」:由以「月」為單位,縮小為可以「小時」、「半日」、「日」為單位。
  2. 申請年齡再延長:由3歲延長至小孩8歲,擴大照顧幼兒的年齡。

對此,育嬰假名稱也應順修為親職假,以符合政策支持家長「做爸媽」,實踐親職的目的。公聽會上,台灣男性協會施逸翔監事即分享:

「育嬰假請假單位縮小、申請年齡延長,目標是讓女性不要因為請育嬰假而順勢離開職場,也支持男性,不要因社會刻板印象而獨自承擔養家的經濟壓力、犧牲育兒的權利。如此一來,為家庭創造更大的協商空間,讓家長討論適合兼顧彼此工作與育兒的方式,支持男性參與育兒,實踐父職。」

令人洩氣的是,當天與會的政府單位包括勞動部、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中小型企業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政府單位皆認為縮小育嬰假請假單位、又延長照顧子女的年紀,將會增加企業管理的複雜性與不確定性,須考量中小型企業人力調度與替補問題,而建議維持現行修法方向。

改革育嬰假,尚待繼續努力

緊接著,9月底審立法院院會查《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育嬰留職停薪相關條文,僅針對7月份行政院院長宣示的政策配套修法進行討論,未能回應社會上的廣大需求及民間團體的呼籲,正視現行育嬰職停薪制度不甚好用的事實。改革育嬰假,讓育嬰假更彈性好用,還需要各界的努力。讓「請育嬰假」成為「做爸爸」的標配,支持不分性別共同育兒,持續作為低生育率國家的重要議題,不只是觀念,制度與實踐同等重要。

[1]由於請領育嬰假設有資格條件,婦女新知基金會推估,55%有資格的爸爸中,只有16.5%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換句話說,所有幼兒爸爸中,約不到9%使用育嬰假。

[2]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新聞稿:給我彈性育嬰假——讓「請育嬰假」成為「做爸爸」的標配

[3]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打造友善勞資雙方的育嬰假-性工法、就保法條文修正公聽會會後稿

(作者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研發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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