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勞動篇】疫情下的女性勞動困境

by 周于萱

今年(2020)年初從中國發現案例開始,世界各國爆發COVID-19疫情,不只打亂了全球的經濟腳步,也深深影響了勞工勞動條件。各種防疫措施包括保持社交距離、室內人數控管、量體溫、戴口罩、勤洗手等,甚至有些疫情嚴重的國家發布宵禁令、要求特定行業暫時停業等,都嚴重影響到勞工的生存。

COVID-19疫情下,在家工作人口增多,同時衍生許多企業違法、性別歧視情事。Photo by William Iven on Unsplash

違法歧視更多 留停公司省成本

相較於其他國家來說,台灣因為很早就發現疫情,並且及時關閉國境、要求全體國民配戴口罩勤洗手等,及時控制了疫情的爆發。然而,防疫措施以及他國受疫情的影響,使得全球經濟成長呈現疲弱、甚至衰退的狀況,仍然對國內的經濟發展造成影響。在禁航、半鎖國、消費者不敢出門的情況下,重創了台灣的觀光及服務業。台灣的服務業人口就業人口占了整體就業人口的6成,而其中服務業人口又以女性居多(佔7成以上,見近年女性勞動參與狀況),疫情對於女性勞工的影響非常大。

今年(2020)的1到6月,婦女新知基金會接到大量女性勞工來電諮詢在職場遭刁難的案件明顯增加,且大多都是公司以疫情衝擊、營運狀況不好為理由,對懷孕員工百般刁難,像是口頭告誡不給請安胎假、產假等,或言語暗示若請了假恐怕就會直接資遣。例如,有一名任職旅館業的女性勞工打電話來諮詢,說她原本請了安胎假,但因疫情爆發、住宿的人變少,她直接被放了無薪假。雇主又突然傳訊息給正在安胎的她,告知她只能做到月底,或是為了美觀及形象,她必須承諾安胎假結束、回來上班期間,都不得戴口罩,不然就必須自請離職。職場滿滿的惡意且違法的行徑,在疫情之下更加猖狂。

另一方面,也有公司傳出希望家中有3歲以下子女的員工能「主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躲過疫情經營困境。這是因為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公司不需給付工資,改由就業保險支付員工領取投保薪資六成的育嬰留停津貼,最長可以領六個月,以這樣的方式變相降低公司的支出成本。

受到疫情影響,全球多數學校被迫提前停課或延後開學。Photo by Deleece Cook on Unsplash

突然延後開學 家長措手不及 照顧成本自己擔

今年農曆年節期間為了防疫,教育部緊急宣布高中以下延後開學,但是家長並沒有因此延後上班。許多家長因此叫苦連天,急忙尋找托育資源、求家中長輩協助。為了因應這樣的狀況,勞動部宣布實施「防疫照顧假」,即是因應防疫的特別措施,不可歸責於勞工,所以雇主應予准假,且不能視為曠工、不能強迫請事假、不能扣全勤獎金、不能以此為由解僱。

但是這個「防疫照顧假」是否有薪,勞動部卻說「不一定要支薪,但絕對不能扣薪,不能視為缺勤、影響全勤獎金等」,以一個較為模糊的方式說明,放手讓勞工自己去跟雇主爭取。在女性仍然是主要照顧者的情況下,可以想見在這次的「防疫照顧假」之下,有多少媽媽在沒有其他家人奧援或選擇的狀況下,只能回家照顧,而對於無薪的防疫照顧假也只能默默承受。

讓友善職場政策 補上現有的缺漏

在照顧資源缺乏的狀況下,很多時候照顧這件事情只能由父母、祖父母這些家庭成員自己承擔。我們也已經從現行法令下「家庭照顧假」的經驗看到,無薪的「假」在機會成本的考量下,只會讓女性或其他較弱勢的勞工來請,也只會加重現在已經分配不均的家務勞動,繼續讓較低薪的女性成為理所當然的照顧者。因此在2月7日開學前,婦女新知基金會與工會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訴求立法院應儘速讓COVID-19比照SARS期間特別立法,防疫期間,勞工接受隔離治療及配合防疫措施的行為,應列為公假,並且修法讓「家庭照顧假」不再併入事假,給全薪,才能有效保障防疫期間勞工權益,避免隱匿疫情,杜絕防疫缺口。

(作者為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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