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佛斯/離婚後的關係再出發
by 迪佛斯
去年,前夫跟我離婚,結束了長達10年的異國婚姻關係。雖然自己有過不少親密關係,但能跟一個人一起生活10年,回想起來還是挺不可思議。
我們的10年關係
10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我們二人曾一同努力爭取沒有婚禮和儀式的結婚登記、盡力了解彼此成長的文化差異、不斷學習和習慣雙方的生活方式、為了糊口而在台灣東奔西跑的搬家……直至我們在台北的生活終於穩定下來,我也正式申請到身份證,我以為我們的生活就這樣一直下去,而這就是我在台灣落地生根的結局。
在激情的關係和不斷移動生活停下來後,我以為自己就跟我父母一樣,婚姻生活如同越來越熟悉彼此的室友——日子平淡如水,但關係裡充滿愛和責任——每天的生活就是起床、準備早餐、下班、思考菜單和烹煮次序、採購食材、準備晚餐、整理清潔……睡醒以後又是另一個新的循環。對我來說,平淡生活沒什麼不好,而這份穩定感,也讓我萌生在穩定關係裡開展各自不同人生發展的想法。
於是,我開始讓自己參與更多社會事務和自我進修活動,例如自學縫紉、上身心靈相關的課程、參與志工活動,以及恢復久違的朋友們聚會等,希望讓自己成為一個不一樣的「太太」之餘,同時兼顧婚姻關係和自我成長。我單純的以為,這是關係發展的必然,也是我和前夫二人的共識。
直至前夫提出「離婚」的一刻,我才驚覺其實我前夫壓根就不滿意這種「室友」關係。他仍然渴求激情和戀愛的感覺,但此刻已覺得我不再能勾起他的慾望和需要。然而,我自己的需要是什麼?他的需要是什麼?我們彼此在關係裡需要是什麼?我們卻從未彼此坦誠討論和確認,更不要說作出嘗試或挽救行動。結果這段關係便已在無力、眾多無奈和嘆息之間宣告結束。
在關係裡思考關係
離婚後,我花了不少時間整理和認識自己,也讓自己投入了幾段關係中。在重新投入交往的過程中,很多人曾對我投以懷疑目光。他們除了疑惑剛離婚的我能重投關係是否只是找「救生圈」外,也懷疑被前夫「抛棄」或「背叛」的我,怎可能不帶任何「前夫」的影響好好審視另一個人?
面對這些「善意的提醒」,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在關係裡來回驗證,畢竟我又不是跟那些帶著懷疑眼光的人交往。
在後來的交往關係中,我最大的發現是:雖然伴侶對象改變了,但由於太習慣擔任照顧和給予的角色,對於自己的感覺和需求,經常處於失語或當機的狀態。例如為伴侶準備餐點總是易如反掌,但希望跟對方在哪裡約會用餐或烹煮什麼食物給自己則完全沒有想法,甚至對方早上醒來緊張兮兮問我要吃什麼早餐時,我竟感到一陣震驚而非甜蜜;又或者對方生病不適時很想立馬陪伴或提供協助,自己生病時則只想到要一個人面對,伴侶提出陪伴或照顧我的建議時,我會馬上當機,無法回應。
原來,對象的轉換,並不是最困難的事;最困難的是,有沒有看見自己在關係裡的模式,以及往後希望如何選擇。這不是對象轉變就能成就的是,這涉及我們對「關係是什麼」整個想法的系統性翻轉——即關係不只有付出或給予,接納和請求協助更是必須同時存在的元素。
勇敢走向實踐自己期待的互助關係
但是,關係畢竟是雙向的,單憑自己的力量,即使如何用力或用心反思和轉變,二人無法齊心同步面對和適應彼此的差異,關係終究仍然會走向結束。但至少,我在每一段關係裡都學習和體會到更多事情,例如如何表達自己的情緒、身體的需求等,在對自己的認識越來越深之餘,也讓我慢慢能跳脫前夫的經驗,從不同的位置去感受中年男性在男強女弱的社會規架下,無法自在表達自己感受和狀態的困難,以及努力在約定俗成的伴侶關係想像下,硬撐出來的剛強伴侶形象之辛酸。
所以,即使離婚或失戀都讓人痛苦萬分,心如刀割,但我並沒有因為離婚就不想再談戀愛,也不會因為失戀就停止交往。反而,我在消化這些傷痛的過程中,漸漸接受了,無論是一個人的日子,還是兩個人的日子,我自己其實都能夠好好過生活和面對自己。所以,我期許自己在想要展開親密關係的時候,用自己喜歡的方式,跟自己喜歡的人一起生活。而這種生活,未必是以往經驗過的親密關係,也許可以是一些我現在還沒感受和思考過的互助關係,讓兩個人都能在關係中接受自己的不完美和脆弱,一同在關係中學習更勇敢自在的活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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