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教育下篇】2018公投反挫,性平教育既要向下紮根也要向上補課

by 林秀怡

回顧2018年,演藝圈性騷擾、性侵害的新聞不斷,其中被指控者不乏形象良好的男藝人或是大牌影視紅星、導演;也有女星站出來述說自己曾遭遇過性侵害或性騷擾的經驗,說明身為女性在面臨性暴力威脅時,擔心、害怕,無論最後採取何種方式,抵抗、消極配合、甚至是來不及反應等方法,都有她當下對於安全脫身的考量,呼籲不要檢討被害人,而是支持與陪伴被害人度過艱難時刻。

依據衛福部保護司統計,2018年1-9月,性侵害案件通報數為 10,637件,意即每日平均會有近40件疑似性侵害的通報。其中,接近九成的被害人為女性,男性也有一成多的比例。雙方關係,以男女朋友所占比例最高,普通朋友、前男女朋友次之;發生地也以加害人住所及被害人住所為主。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在談性暴力的時候,不能不談熟識者的性侵害,不能不談親密關係中也可能發生性暴力,更不能不談「積極同意」的重要性。

「說要才是要」積極同意才是保障身體自主權的第一步。Photo by Andrei Lazarev on Unsplash

積極同意,是保障身體自主權的第一步

「積極同意模式」,意味著,行為人必須先以語言或積極行為表達希望有性行為的意願,並且確認對方有接收到這樣的訊息,並且以語言或是積極的身體動作回應性邀約,也就是「被害人有說好才算同意」(Only yes means yes),在此情況下,性行為才是合法的合意性行為。反之,如果行為人連問都沒有問,或者是被害人於性行為之前並未給予言語同意,或以積極的身體動作回應對方的性邀約,即便是沉默或是不做任何反應,行為人在此情況下依然對此人進行性行為,這樣就可能構成性侵害犯罪。(見 找人吃飯、看電影都要確認對方意願,性的積極同意模式有這麼困難嗎?

可惜的是,認識自己、正向面對與培養「談性說愛」、經營親密關係的能力,向來就是台灣人成長過程中最被忽略,甚至是部分家長希望子女大學畢業前都不要碰觸的重要議題;在我們的教育過程中,多數時候還是鼓勵傾聽勝於表達,從小就教導要乖、聽話、與人為善,不要有太多自己的意見;在這樣的教育養成底下,我們非但不會說Yes,甚至連要說 No的訓練表達意見的能力培養都一直匱乏。

身體自主權,不會憑空長出來。不談真實身體,空談尊重,就期待人認識自己、自動長出身體自主權概念,是不可能的。過去的性侵害/性騷擾的教育重點,常簡單化約為面對極惡陌生人該如何自保,對於親密關係絕口不提,彷彿一旦教了就是鼓勵未成年人談戀愛與嚐試性行為,也因此自動忽略了對於熟識、有好感等非典型加害人的狀況,也同樣削弱了人們在面對此類事件中的能力,更糟糕的是過度強調自我保護,反而強化了強暴迷思中對於被害人的檢視與責任。

反同文宣「女人該是怎樣的、女人的價值來自家庭」等刻板內容,要努力破除,不能再走回頭路

這些年下來,各種性侵害、性騷擾與性霸凌事件,依然在媒體、在網路上流傳,我們要的非但不是禁止性別平等教育,反而是要加緊向下扎根、向上補課的落實工作,莫因恐性而退縮不前。遺憾的是,2018年,甚至出現了由反同方所提出的公投案,要求國中小學不能教同志教育,如此荒謬的提案還通過公投門檻;仔細看反同方所提出的文宣與質疑,其內容不僅是與同志議題相關的性別認同,其中更包括對於性教育的抹黑與質疑,還有隱藏在其中對於男、女性別二元分工的想像與價值,其中不乏強調「男女有別、女人該是怎樣的、女人的價值來自家庭」的性別角色與分工的刻板內容,這都是過去多年我們一直努力要破除的,不能再走回頭路。

2018.11.18「為愛返家搭上幸福特快車」支持婚姻平權與性平教育公投案集會現場。Photo by chiang

當我們的性別平等教育如果只剩下強調守貞、避談性、甚至拒絕認識自己的生理發展與性傾向,甚至是用吃過的口香糖或是壞掉的蘋果做為比喻,貶低發生過性行為的女性,要求要守貞、一生一世;我們要如何告訴遇到性侵害、性騷擾的女性,這不是你的錯、可以說出來,反抗壓迫你的人;人生不應該在這裏就終止,還有很多的可能性?要如何鼓勵在親密暴力中遇到性暴力的女性,主動求助與離開?

為了避免更多的親密暴力、性暴力,性別平等教育、性教育非但要教,而且要更落實、更具體的大力推動。依照不同年齡研發合適教材,增加各校在性別平等教育資源;讓性別平等概念深植於教育中,讓所有學生瞭解自己、認識各種不同性別的人,然後才有具體的尊重與多元價值行動,這才是教育的目的,也才是真正能減少性暴力的根本功夫。

除此之外,我們看到這次公投許多投票給反對方的人都是成年人,而且是不清楚性別平等教育內涵的成年人,因為不了解或誤信網路上流傳錯誤訊息,將性別平等教育誤認為是鼓勵性探索、性濫交,或者是同志教育等於同志養成教育,進而反對性平教育落實在國中小學的人,都讓我們看見性別概念與性別平等教育是全民應該快速補課的必要性,政府應該要更致力澄清錯誤、加強說明與落實成人教育、社會教育中對於性別平等教育的認識。

「潛規則」──性暴力的本質是權力

除了要落實性別平等教育,破除強暴迷思與錯誤概念之外,如何訓練每個人都能清楚表達自己的意見與想法、同時也能接受被拒絕、具有消化挫折的能力,才有可能邁向平等溝通、協商基礎的個人培力,除此之外,我們也不能忽略結構或是權力在性侵害、性騷擾案件中的位置與決定性,是如何讓被害人們默默接受所謂的「潛規則」,而不敢聲張或是求助。否則就很容易把性暴力的責任,歸因落回妖魔化加害人或是檢討被害人的窠臼裡,而沒有挑戰到性暴力的本質是權力展現。

無論是美國好萊塢、韓國影視圈,甚至是今天的台灣,都有演藝人員出面指控所謂的「潛規則」,就是對女性的性暴力。所謂的潛規則,說穿了長年以來,具有權勢與優越地位者,濫用其權勢要求被害人必須自願配合或是接受各種不合理要求的,用以換取後續可能得到好處或是避免報復降臨。濫用權勢獲得好處之後,再將此推及權力周邊的其他人,讓他們也能以此去要求或是得利,久了才變成毫無依據但是在權力圈內通行無阻,所謂的「潛規則」。

我們應該支持被害人出面控訴的主體性與勇氣,但所有性侵害防治不能只借助於受害者的勇敢,也必須要回到結構面來挑戰其中的權力。Photo by Imani Clovis on Unsplash

在潛規則裡,交織著性別、權力、人際關係等複雜的共謀與共生關係,女性的身體與性,在這樣的潛規則中,往往就被視為交換的籌碼或禮物,層層網羅,不僅是也讓拒絕接受或是有不同意見的人,難以對外發聲與求助。即便鼓起勇氣對外求助,也還需要面對檢討被害人的蕩婦羞辱(slut shaming),這也是為什麼性暴力能橫行多年,甚至被扣上「潛規則」的名稱,正當化、合理化其行為。

近期,有越來越多的被害人出面控訴與說出自己的經驗,也有越來越多的音樂藝術作品為性暴力被害人發聲,將其傷害暴露在大眾面前,藉以喚起社會注意與支持更多未能說出口的被害人。我們應該支持被害人出面控訴的主體性與勇氣,但所有性侵害防治不能只借助於受害者的勇敢,也必須要回到結構面來挑戰其中的權力。更重要的是,社會不應繼續縱容及放任所有習以為常的性別暴力,以及無視或甚至正當化任何假藉權力而行的壓迫行為。

性暴力不只是一個又一個的影劇版八卦或是社會新聞,也不僅只是某位天王、天后的新歌作品,它就發生在我們生活周遭,有直接的肢體侵害的性暴力,也有默不作聲的潛規則包庇,還有網路上酸民事不關己的攻擊與檢討被害人,共同交織在我們生活的每一天裡,事件發生然後被遺忘,直到下個事件再來臨。

我們希望每個挺身而出的被害人可以獲得正義,更期許台灣社會未來,任何人都不需要鼓起勇氣才能出來講「#Me Too」;也呼籲政府在性別平等教育能堅守立場,對的事情,我們不能後退。唯有落實性別平等教育,直面台灣社會中各種性暴力與性霸凌,加強性教育、情感教育、看見每個人的多元與獨特性,鼓勵表達自己的意願與確認對方意願,進行溝通、協商,才可能真正落實身體自主權,與減少性暴力的再度發生。

(作者為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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