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沖/黑工?灰工?澳洲打工的魔鬼細節

by 林沖

2019年7月,我在南半球的冬季來到澳洲,和許多離鄉背井來到這裡的背包客一樣,拿著打工度假簽證入境,想在全新大陸旅行、賺錢、體驗生活(見 那些年,我在澳洲打工的日子)。不同的是,我並不是為了旅行而來,澳洲並沒有太多吸引我的地方,我在這裡,純粹是為了經濟因素。

即便有申訴管道、法律保障,勞方終究是弱勢者。Photo by Eddie Kopp on Unsplash

澳洲打工的抉擇

2019年初我和朋友試圖在尼泊爾做點小生意,因為各種人為因素,失敗了,雖然投資不多,但一下子打亂了近年維持的自給自足,我因此決定去打工度假。作為台灣人,很幸運的是我們有許多打工度假的國家可以選擇,由於我的目的明確,以英語系國家、工資高低、工作機會多寡做篩選,很快就決定去澳 洲。

澳洲的打工度假簽證,提供給18-30歲間的人申請,給予到澳洲旅行的各國年輕人,在旅行期間合法工 作的權利,同時也補充澳洲的勞力市場。打工度假簽證為期一年,但只要滿足某些條件,比如在規定的偏遠地區第一級產業工作滿3-6個月,就能申請第二年、甚至第三年的簽證。我沒有做太多功課,只因剛好有認識的朋友,第一站就去了西澳的伯斯。

正值7月冬季,勞力市場需求較為冷清,本想去農場工作,但求職信一封封寄出,有回覆的,問的第一個問題都是:「有沒有車?」在澳洲,特別是農場所在的郊區或鄉村,交通是個問題,上下班、採買,動輒20、30公里,沒車確實略顯艱難了點。

於是我暫時將求職的重點放在伯斯市內較不需經驗的餐飲服務業,我在求職網站寄履歷、也拿履歷一家家問有沒有工作、也沒漏看華人的工作資訊版。早在我來澳洲之前就聽說過,在這裡即便拿合法簽證打工,也分成白工和黑工,白工依照政府標準給合法薪資,雇主負擔稅額,有工作保險和其他福利。黑工則是老闆不報稅,直接給現金薪資,沒有保險與福利,並且通常薪資低於政府標準,常見於亞洲或華人餐館。一個潛規則是:中文的求職訊息,若是沒有特別標註是白工,那大概就是黑工。

我剛抵達澳洲,申請完繳稅號後就收到政府來信,提醒背包客:即便是打工度假簽,也擁有所有勞工應有的權利。因此我剛來就決定了,就算工作不好找,但「白工」是自己能接受的最低標準,遠到澳洲,為何不享受應有的權利?

黑工?白工?灰工?工作合約看清楚

兩周後,有一間稱是有繳稅的「白工」日本餐廳請我去試工,試工結束時,負責帶領我的,也是我即將頂替其位置的前員工私下告訴我,他因為「有薪年假」和老闆鬧得不愉快。「有薪年假」是澳洲政府規定的福利之一,不論是正職(Full time)或兼職(Part time)每年都享有四周的有薪年假,但這間餐廳老闆並不想發給他,他說這工作其實是「灰工」。

再後來,我被另一間「白工」華人餐廳錄取,在廚房幫工,主要負責切菜切肉跟備料等,薪水是澳洲規定的最低時薪,雖然工時長,但有提供員工餐,在廚房又學到許多新技能,便安心的待了下來。一個半月後,我收到了一份老闆寄來的電子版「工作合同」。

合同裡,幾個說明特別讓我在意:「職位:兼職part time」、「不具有有薪年假資格」、「國定假日加發 10%時薪」。我當時其實並沒有去了解澳洲的勞動細節,不過那時我平均一周工時大約50小時,怎麼樣也不該是兼職,依法應「享有有薪年假」,而據我所知,國定假日工作的薪水是兩倍以上。

我心有疑問,也簽不下去。先是詢問經理,不過他是管理職,薪水是年薪計算,他表示並不清楚我們的狀況。再有機會詢問同事,同事的合同跟我基本上是一樣的,只差在待得比較久的時薪多了1、2塊澳幣。我轉而詢問Fair work Ombudsman(簡稱Fair Work),Fair Work是澳洲負責處理所有有關薪資待遇福利爭議的政府機關,其網站上提供政府規定的薪資與待遇標準,提供線上與電話諮詢,也有不同語言的翻譯員,也協助協調勞資爭議。

不問還好,一問才發現不只上述的問題,其實連我的薪資都不算合法,不論一週工作幾小時,我的工資都是一樣的,但其實在周末工作時薪不同,且一周38小時以上就是超時工作了,超過不同時數也有不同時薪,總之不會是完全沒變化的最低法定薪資 。

我直接寫信給老闆,詢問上述問題,而老闆直接挑明的說:「根據公司規定,如果要在這裡工作,就必須同意這個工作合同。」言下之意,我不簽,就會失去這份工作。不過老闆也說了「如果我不簽,之前工作的薪水就會照政府規定的標準補回給我」。

Photo by Boglárka Mázsi on Unsplash

魔鬼藏在彈性合約的細節裡

澳洲的薪資水準確實比較高,我領的時薪比起之前的工作都多許多,但政府既然賦予了勞工這樣的工作福利,為什麼我要簽下像是「奴隸」的合約?我沒有太多猶豫,便決定不簽了。同時,我懷疑即便簽了這份合約,它是否有法律效力,畢竟其待遇完全不符合政府規定。但老闆說,有一個叫做「Flexibility Agreement」(彈性條約)的規定,只要雙方同意便算合法。

我再次問了Fair Work,其回答是「合約可以有不同規定,但不能低於政府待遇。」我將老闆積欠的工資計算出來寄給老闆,信中並同時寫到「彈性條約必須符合政府最低標準,即便我簽了,或其他員工簽了, 也不算合法。餐廳生意不好做,但貴公司生意蒸蒸日上,很大一部分歸功於可靠努力的員工,希望貴公司能好好對待員工。」

起初,我是抱著「不只要回我薪資,也希望能幫助其他員工」的心情去詢問Fair Work。在餐廳,有從創業初期便帶著的老員工,有能力超群的打工度假人,有比需兼顧學業與生活的留學生,他們都待得比我久,為什麼該忍受不算合法的薪資待遇?我問過幾個員工,有說「沒有仔細看合約」、「看了合約知道不算合法」、「也有說合約太複雜看不懂」,但他們都簽了,為什麼?他們說:

「英文不好,除了餐廳和工廠,沒有其他選擇。」

「比起其他華人餐廳,這裡時薪待遇算好的。至少還有員工餐。」

「這裡工時長又穩定,很好存錢。」

說實在,我對於在這個餐廳工作算是很滿意的,在廚師的指導下,我學會了很多東西,也有心想要更精進自己的廚房功力。工時長,但中間休息1小時,還有美味的員工餐,整體算是正面的經驗。但我確實覺得疲累,尤其是腕關節,長時間的切菜切肉,每天都必須熱敷舒緩,也要注意身體伸展,就怕久站靜脈屈張。本來希望可以一周休息兩天,去攀岩場攀岩,但時常只休了一天,休息只能做些鄰近的採買活動。存款累積得算快,但基本上是沒有真正的生活可言。

或許對其他員工來說,我小題大作了。曾和幾個台灣朋友聊過,這種狀況在台灣所在多有,遇上薪資待遇不合理,為了之後工作著想,有不合理也得吞下去,即便申訴了,官商勾結,不僅案子被吃掉,還影響未來在同個產業的工作。

或許是我從來沒在台灣的一般勞動市場生存過,最長的工作也是在學校咖啡廳,環境相對單純友善,我一直認為,如果有不合理,就該爭取自己的權利,也一直相信,公平和努力不會被抹煞。當然我無所顧慮的原因也是因為,我不相信找不到其他工作,可以承受失去工作的風險。

即便有申訴管道、法律保障,勞方終究是弱勢者

老闆打給我喊冤,覺得我把他想成「奸商」,並提出了兩點原因。第一是他的動機,他說當初這樣訂這個合約是為了我們這些「背包客」著想,因為大家都想多工作一點,但他也不想為此多付加班費,因此合約才是「不論時數都是一律相同的時薪」,如果他要合法,可以分開雇兩個人,對他來說沒差。言下之意這份合約完全是出於善意。「對雙方都有好處。」他說。勞工不用為了生活再找第二份工作,他也免去了應該加給的加班費跟年節假日費用。

另外,第二點,他說「彈性合約」是合法的,再次上Fair Work網站確認資訊,找到此約定全名「個人彈性合約」(Individual Flexibility Agreement, IFA),這個合約可以根據不同員工狀況去對「工作時間」、「超時工作時薪」、「年節假日工作時薪」、「津貼」、「假期」做調整,且雇主必須確定員工有 IFA比沒有好,這個「好」包含「經濟」的與「非經濟」的效益。

但這「是否有益」的定義實在是有許多模糊空間。照餐廳老闆說的,這份合約增加穩定工時,也是「有益員工」,當然對我這種不想工時太長的便無助益,因我該有的時薪津貼都沒有,而他當然也可以不雇用我這種不想「工時太長」的員工。唯一他有違法之虞是,「不能因為員工不簽IFA而停止雇用」,老 闆或會因此面臨法律問題。

但不論是「裁定合約有益與否」或是「不簽合約而失去工作」兩項問題,都不是Fair Work 可以解決的。 Fair Work只負責提供資訊與諮詢,並不主動介入。Fair Work在確認有需要時幫助調解,如果協調不成, 也沒有強制執行力,員工必須訴諸法庭。

「上法庭就上法庭,有這麼難嗎?」我問澳洲籍的朋友。這位澳洲朋友曾是惡劣雇主,他說當時員工告他,律師就先幫他將法庭延期三個月,讓他慢慢等。且律師費用很貴,有類似法扶的義務律師,但都是要開庭當天一早去排隊申請,申請到也只有半小時時間讓律師了解你的案子。

拿回我該有的薪資前,雇主寄了一份合約給我,內容包含給付我之前薪資,並提及我需要放棄之後任何法律行動。我想了半天也簽了,實在也不想花時間在法律訴訟,沒有時間人力去耗。

Photo by Julian Hanslmaier on Unsplash

因為這次事件,我花許多時間在跟Fair Work溝通,我的問題獲得資源幫忙,要是我願意,跟雇主繼續槓「解雇」的問題也不是不行,Fair Work其實也轉介給我另一個針對勞工法律扶助的資源。覺得可惜的是,這一切都要我 「積極」去詢問申訴才能發生,澳洲政府並沒有主動的資源去幫助「被剝削的勞工」,因為種種原因無法主動申訴(例如擔心失去工作)而繼續被剝削的勞工,還是處在同樣的狀況。是因為「文化差異」嗎?傾向個人主義的西方社會,主張自己的權利自己爭取?還是「資源分配」?如果政府積極介入這類調查,忙都忙不完,經費根本不夠?但底層的勞工能承受的經濟風險本來就比較低了,如果沒有主動資源,這群受壓榨的人可能永遠翻不了身。

離開這份工作後,我曾在不同地方打過臨時工,如果雇主是澳洲人,通常薪資比較高一點,不過我近期最後一份工作卻是顛覆了先前的經驗。

這是一份短期工作,在節慶期間的餐車炸熱狗。面試時,澳洲雇主問了我繳稅用的澳洲稅號,隨即又問我是否要用稅號工作,我摸不著頭緒,回答「要」。雇主又說了:「但是我們的員工能用稅號工作的員工 有限額……」

「所以滿了嗎?」我問。

「喔,也不是,但會有點困難。」她說。

「喔喔,沒關係,那看哪個方便吧。」我答。

我有點不確定雇主的意思,所以不用稅號是「沒繳稅」的意思?所以是算「黑工」?但想說是澳洲雇主, 待遇也不會太差,連時薪都忘了問,且我也正需要短期的工作,便接受這份工作。不過工作了幾天,從同事口中才知道原來時薪比扣稅後最低薪資還少了一點點,不過我們都不確定到底會不會有假日的 加給(工作期間有一天是國定假日,有兩天是周末)和加班費‧

這是一間游牧型的餐飲公司,季節性的在全澳洲各地跑節慶活動,販賣食物飲料等,由家族經營,規模也滿大的,光在這次節慶,該公司就經營了十個攤位,同時間在東澳的另一個節慶還有分隊在跑。工作結束倒數第二天,我開門見山問主管:「你知道我們的薪資嗎?是否有節假日補貼?這算是合法嗎?」 主管說沒有任何補貼,但似乎是合法的,之前好像也有員工試圖告他們,纏訟一陣子後員工官司打輸了。 假日也沒有特別補貼,因為他們專門跑節慶,通常一定會含括到假日。

事後同事提醒不該直接問了,畢竟主管也是龐大家族的一份子。但總之,主管的話讓我心生疑問,難道真的是什麼特殊的產業所以待遇不一樣?我去信Fair Work,可惜這次Fair Work 回信遲了,待他們回信時我這份工作已經結束,且發薪水的時候老闆也用「解釋不清」的理由阻止我把工作的時數紀錄拍下 來。等於我也完全沒有證據曾經工作過。

記得我「曾經是惡雇主」的澳洲朋友說:「如果我要雇員工,一定雇那些退休人士。我會給他們比較低 的時薪,而他們也不敢申訴,因為申訴了代表他們還有收入,可能會影響到政府給的補助。」我想起這 個餐飲集團確實有雇用幾個澳洲老婦人,當時我看到他們也是員工,還想說澳洲人應該不會吃這種虧, 領低時薪,因此對這份工作的待遇有了點信心。現在想起來恍然大悟。

餐車裡也有資深的外籍員工,幾個大男孩說他們從阿根廷來的,我曾問他們為什麼要在這裡工作,他們 說因為薪水很好,想來他們資深員工薪水應比我高,也沒想太多。後來得知他們根本拿著旅遊簽年年來, 算是非法打工,待遇可能沒好多少,但每年辛苦這幾個月,就能有不錯的收入,應比待在阿根廷好多了。

餐車工作前我曾幫一個澳洲老太太種花,工作結束後她又讓我回去幫忙兩天,拔拔草整理花園。她問我 的餐車的工作如何,我據實以告,也問她意見。她說一開始「沒有報稅」這件事已是我的缺失,不論實 際原因為何,如果申訴了,都可能給我帶來大麻煩。「這次吞下去吧,下次工作前先問清楚,不要讓人 有機會剝削你。」

朋友感嘆:「怎麼你去澳洲都遇到這些事。」我想我也不是什麼個案,至少這些我工作的地方,多的是跟我一樣薪資待遇不合理的人,只是我的反應比較積極而已。我沒有台灣經驗可以對照,不知道在台灣類似問題會更簡單或是困難,但我確實沒想到在勞動條件比較好的先進國家,也有這些問題,和難以處理的模糊地帶,且首當其衝的似乎都是低技術的、外籍的(不熟悉當地法律或有文化語言差異的)、弱勢的(例如老人),如果三者皆集中在同一個人身上,那即便是優惠勞工的法律保障,勞工也很難受惠。

(林沖,高山健行嚮導,目前在澳洲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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