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心筠/工作、身份與人權:加拿大對無證工作者的協助

by 彭心筠

2017年8月,台灣發生了越南移工阮國非被警察槍殺的事件(見 移工逃跑中九槍 警方給不了的真相?!),引起國際間熱烈討論,同時也帶出了跨國工作者在身份、工作、歧視與人權之間的重要議題。

移民議題與每個人息息相關。Photo by Milada Vigerova on Unsplash

本次專欄文章,希望透過加拿大對於無證工作者的協助與服務,反觀移工在生活中的處境極可能受到的不平等對待。無證工作者(undocumented worker),指目前沒有合法身份,或者原有的合法身份已逾期仍留在加拿大,持續工作的夥伴,大多數的人稱他們為「非法工人」(illegal worker),但稱之「無證工作者」則更著重於他/她們的人權、現實生活層面的需求,以及移民政策對這群人們的影響。

目前移民議題在國際間有越來越熱烈的討論。美國總統川普上任之後,針對移民及難民的議題進行一連串大動作的改革,近期美國國務卿提勒森也正式宣布美國退出「全球移民協議」(Global Compact on Migration) (見 我的邊界我做主…美國退出全球移民協議),表示有關這項協議的內涵,其中包括「宣示維護難民權利、幫助他們重新安置、確保他們獲得教育和就業的機會」等等基於「人道策略」,以便幫助全球被迫流離失所的難民及移民的政策方向,並不符合美國移民法的目的,並且可能阻礙美國保障邊界的政策執行。

對此走向,加拿大同樣是移民大國,但在移民及難民政策上卻與美國持有不同的觀點及策略 (見 加拿大總理:歡迎難民來加)。雖然加拿大境內針對難民或無證者也有不同的反對浪潮,但整體而言,對於無證者、逾期滯留的夥伴,或是來自各地難民的申請者,基於人道理念,仍保持著關切、接納、重視其權利及生活的態度,並提供相當多的協助。也因此,我有了機會針對無證者在工作權、移民身份,與人權三個面向上,有更深入的反思。

一般而言,多數人總認為,一個外國人來到別人的國家,若沒有移民署的認可或「合法」的身份(例如工作簽證、學生簽證、或居留權等),是無法自由而合法地進行上述活動的。受到移民法的管束,「外國人」,或是「非法移民」就必須應該「準時離境」、不做「違法」的事、理所當然受到移民條例的限制。這個過程也讓許多移民因為「身份」的關係處處受限,甚至生活各個面向都備受挑戰。

以我自己為例,身為台灣公民,在台灣時,我從來沒有考慮過自己的「身份」將如何影響我的工作、求學、居住地點,甚至醫療需求。生為一個人,我選擇自己想要的工作、想離職的時候離職、想上學的時候申請報名、想搬家的時候搬家。因為我的「身份」被國家認可,所以我有自由活出我要的人生。到了加拿大的我,握著學簽,也認知自己為「外國人」的身份,只被允許求學和從事時數受限的工作,理當守法,但種種對於簽證申請的焦慮、害怕自己身份逾期,和相關移民法的規定,也是我第一次深刻體認到「身份」及「國家」對人的龐大規訓。

無身分移工,非罪犯,理應享有基本生活需求權利

2017年11月4日,我參加了Migrant Workers Alliance for Change(移工爭取權益聯盟)舉辦的「協助無證工作者」工作坊(Supporting Undocumented Workers Workshop),他們提供許多與無證工作者生活、就業、健康及日常生活中的相關資源,以及以人為本的態度來看待移民、身份和生活。其中影響我最深的,是如何從這些人的角度來看生活的需求,並且認為身而為人,即使「沒有證件」或「證件過期」,為了生存,又不偷不搶,理當有工作賺錢、養活自己的權利,因為她/他們是人,不是一個個白紙黑字條款下的「非法移工」數字,如果這些人只為了生而活,那麼,也不應被視為「罪犯」。

這些人為何會成為無證者呢?根據加拿大目前的狀況,無證者有各種原因,例如難民申請失敗後,她/他沒地方去,也不想離開加拿大,於是繼續留下來;她/他本來在工作、求學、旅遊,曾持有工作簽證、學生簽證、或是旅遊簽證,但過期後沒有(或無法)更新,也沒有離開加拿大;她/他申請簽證延期,但一直沒有回音,有可能中間搬家、換了處所,沒有聯繫到,又或者種種狀況沒有延期成功,因此原有的簽證過期了,就成了無證者;有的人則是原本伴侶申請她/他移民,但在申請過程中兩人感情生變,伴侶取消申請,因此她/他就失去了身份;又或者爸媽就是無證者,因此小孩在加拿大出生後就一直沒有身份……當然也有類似阮國非這樣持有固定雇主簽證者,一旦因各種原因自行離職後,簽證便失效,成為無證者。種種過程皆直接影響她/他們生活中的相關權益。比如說,無法上學、無法開戶、不敢換工作、不敢報稅、不能出入境旅遊、碰到壞人不敢報警、無法看醫生等……。

但現實生活中,人需要賺錢、吃飯、養家,人需要住所、朋友、和基本維持生活的條件,例如租房、工作、朋友圈、上學、或是就醫,處處需要錢,這些生活需求不可能因為一紙「簽證」問題而不存在,也不會因為「簽證過期」原有生活都可以一夕之間草草結束。這也是為何加拿大認為,基於對人的關懷,無證工作者和難民的議題,應該看見的是人本身,而不單只是他們的「身份」而已。簽證是國家制度制定的一紙文件,但人是有血有肉的活著。也因此加拿大有些非營利組織提供給無證工作者的服務,例如提醒以現金工取代匯款(現金工作是合法的)、倡導無證工作者仍受到勞工法的保護、專門提供給無證者入學的學校或醫院、或便宜的租房房源或不會洩露個人資訊的搬家公司名單等。

出國後的「身份」讓我體會到簽證這張紙,被塑造成可以允許或禁止人們如何生活、哪裏生活、和生活多久的規範,然而人生不是一張紙、一些政策、幾條法律可以規範或簡單解釋的。幾次我看見台灣針對一些逾期居留、或失去身份工作者 的報導(見 「逃跑外勞」有歧視意味,移民署長:應改稱「失聯外勞」,及阮國非之死,他為什麼要逃——越南移工阮國非之死專題之二),多數人把「逃跑的」移工當作罪犯在對待的同時,簡單來看,他們只是想換一份「更好的工作」。我可以感同身受那身為一個「外國人」、受「簽證」和「身份」的規範,但卻與我們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一樣為了生活而努力工作、努力活著。人的生活都是環環相扣,任何人不會因為她/他有身份/無身份,便不需要吃飯、喝水、呼吸。反觀一般人卻很少去關注和思考國家制度對移工的限制和要求,以及法律規範究竟是如何影響實際生活。

對身在加拿大的我而言,一旦所謂的「簽證」過期或失效,我也可能在一夕間成為無證移工,我仍需要考慮要繼續留在加拿大還是回台灣,需要繼續賺錢養活自己,而一夕之間依舊無法拋下累積的一切,馬上離開習慣的住所和努力創造的生活。在全球化的時代,許多台灣青年到海外打拼已成趨勢,每個在海外打拼的夥伴都可能成為無證工作者、受到其他國家的歧視與不平等的對待,移民議題其實與我們息息相關。

了解更多心筠在加拿大多倫多的職場與生活觀察,文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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